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采購食品或食品原料時,應當索取哪些證件?
供需采購 33
不同的情況下,索取的證件也不同。根據《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以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情況為例:
第十三條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可以由餐飲服務企業總部統一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采購記錄;各門店應當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購記錄;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
根據《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
第七條 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
長期定點采購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2022年9月17日 1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