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1日
第【524】篇原創
騎虎難下,是因為關系不匹配
–張大寬
合伙開家飯店,現在騎虎難下
昨晚和一位讀者在微信上溝通了一會。他說他現在挺發愁的。和朋友合伙開了一家飯店,他個人投入了二十多萬,店開了一個多月,一直在虧損狀態。
最近肉漲的很厲害,店里的排骨沒有利潤,他的合伙人不知道從哪搞來了一批凍貨,而且品質很差。
他再三強調不能用這東西糊弄人,他嘗過,太難吃了。但合伙人還是執意要用。
這幾天賣出去幾份,顧客也沒有說啥,于是合伙人賣凍貨的信心更大了。
他覺得,合伙人沒有遠見,這么弄,走不長。
現在,無論是出品,還是服務,體驗都不好,前廳后廚都有問題,試營業回頭客也不多,很難留住人。
但現在,開工已經沒有回頭箭了,他有心去扭轉,但覺得到處都是問題,而且還有一個理念不合的合伙人,太難了。
我問了一下合伙的情況,情況是倆人也沒有很明確的合同,合伙人出資比例比他高,但盈虧五五分。可以說是很模糊。
類似這樣合伙的情況,我之前也見過,結局大多不太好。如果他不快點做出調整,可能也會出現不希望看到的結局。
合伙這事情,真的不簡單。
同心協力,同歸于盡
一個人的能力和精力總是有限的,所以想要干一件超出自己能力范圍的事情,很多人都會選擇合伙。
就像上面這位讀者,他們兩個人一起,開一家店,一個負責前廳,一個負責后廚。類似這樣的合伙方式,在餐飲里也常見。
這么干的原因,無非是各自發揮自己的強項,希望能把這家店開好。
但我們見到更多的合伙,結局并不樂觀。
經常會看到幾個人從開始的同心協力,到同床異夢,再到同室操戈,最后同歸于盡。
能夠一起合伙的,大多是親戚,或是多年的好友,玩伴,因為一次合伙,甚至弄的老死不相往來,我相信沒有任何一個人希望走到這種傷心的結局,但這樣的情況真真實實的每天都發生著。
清楚你們的關系
本來挺好的事情,為啥會出現這樣的結局呢?
有人說,是因為利益面前,人是會變的,也有人說,這是人性的自私,沒有辦法。
但我想說,這些,都是表象,更深一層的,是合伙人之間的關系是否匹配。
我來舉個例子,一家企業,一個組織里,有著這三種關系。
1、共同規則
所謂共同規則,就是大家在一起,都遵守同一個規則。
比如企業里的規章制度,就是大家共同的規則,幾點上下班,不能遲到早退,遇見什么問題,按照相應的規則來執行等等。
遵守共同規則的人,就是你店里的員工,對他們來說,只要遵守好規則,拿到應有的回報就好了。
在你這呆的好,就呆著,呆的不好,就換一家企業。
2、共同利益
所謂共同利益,就是你們的利益綁在一起,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比如有的老板,開店的時候資金不足,有人愿意出錢投資他,做得好了,就一起分錢,做的差了,一起賠錢。
大家的利益是綁定在一起的,這就叫做有共同利益。
3、共同信仰
而共同信仰呢,就是大家為了同一件事情,同一個目的聚在一起。可以稱之為有信仰的組織。
比如“要把肉夾饃店開遍全球,把中華美食發揚光大”,這就是一種信仰,比如喬老爺子的“改變世界”。往往,信仰和情懷是混在一起的。
三種關系看完了,那么請你琢磨一下,什么樣關系的人,在一起合伙更容易成功呢?
我想你心里也有答案了,那就是有共同信仰的人。
合伙創業這條路上,從來沒有一帆風順,都是溝溝坎坎。
如果只有共同利益的人在一起,一旦出現利益上的變動,同室操戈就成了日常。而利益上的變動,是常有的事情。
共同規則的人,更是不可能在一起打江山,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愛咋咋地,反正也不能欠工資,不是嗎?
那么,當具有共同信仰的人在一起的時候,你才會看到那些不計較個人得失,甚至愿意付出生命的例子。
只有這樣的人在一起,才能坦然的面對各種不確定性,才能相互依賴,成功的機會才更高。
所以,當你覺得找人合伙的時候,首先要弄清楚你們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關系對了,才能往下一步走。
合伙人選擇原則
關系對了,才有合伙把事情做好的基礎。但只有這個基礎還不夠。
下面,再給出幾條選擇合伙人的原則,供你參考。
1、價值觀有較大分歧的,堅決不合伙
比如最前面讀者的例子,為了降低成本,不惜用劣質食材糊弄顧客,這是價值觀的問題,這樣的合伙人,堅決不能要,俗話說,不作死就不會死,這種死,都是作出來的。
2、做事理念無法統一的,堅決不合伙
做事理念不統一,一個往東一個往西,勁使不到一起,就變成了內耗,最終大多走向同歸于盡。這也是為啥說擁有共同信仰的重要性。
3、出資超過自身能力的,堅決不合伙
合伙,一個是合能力,另一個是合錢。如果你的合伙人只是因為相信你,傾家蕩產甚至不惜舉債借錢來和你合伙做事,這種情況,一定不要合伙。
本身合伙就是在使用杠桿,如果你的合伙人再使用杠桿,一旦出現問題,不但你們的關系會受影響,甚至會害了他,畢竟他沒有這么大的承受能力。,
4、擁有資源能用錢買的,堅決不合伙
上面說了,合伙是合能力,是合錢,說白了就是合資源。
如果意向合伙人所擁有的資源,你用錢就能買到,那么寧可花錢也不要合伙。
比如說,你朋友有官方資源,能夠介紹人來店里吃飯,你也覺得挺好,就和他合伙一起做。
那么,如果有一天,他的資源斷了,你們還要合伙嗎?
或者說,有另外一家,比你家店條件更好的店,愿意給他豐厚的提成,他是不是會變心呢?
話說回來,只要你愿意付出提成,同樣會有別人來幫你拉人。這個資源,是用錢能買來的,也就沒有合伙的必要。
5、不愿意提前把規矩白紙黑字的,堅決不合伙
合伙人能夠在一起,靠的是情感認同,但規矩也不能缺,親兄弟也要明算賬,這個算賬,不僅僅是錢,還是規矩。
在合伙之前,就要把該說的話說清楚,如果合伙人不愿意提前立規矩,不愿意把丑話說到前面,那堅決不能合伙,后期會有巨大的隱患。
以上五條,就是最基本的合伙人選擇原則。
那,做到這些,就一定能合伙好了嗎?
不一定,因為合伙有著非常多的不確定性。沒有一定之規,能守住這些原則,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系統性風險。不至于踩很多坑。
能合伙的,大多都是因為關系不錯,大家在一起干點事,一起賺點錢。但因為合伙鬧到老死不相往來的例子,太多太多了。
想要避免這些很悲催的結果,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讓他開始,而不是上了路再調整。
就像姑娘小伙結婚,肯定是先要談一段戀愛,相互了解之后,確定對方是對的人,才進入下一階段。
如果沒有前期充分的了解,先上車后補票,出現問題的幾率就會很大。
最后,最重要的,就是把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寧可不做,也別亂來。把問題解決在合伙之前,切忌先上車后補票。
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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