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2.2019
導讀:真功夫logo上的形象是誰,想必消費者心中都有所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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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2月25日,李小龍女兒李香凝(Shannon Lee)擔任法人代表的Bruce Lee Enterprises, LLC(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李小龍公司”)將中式快餐連鎖巨頭廣州市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真功夫公司”)訴至上海二中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龍形象并索賠2.1億、在媒體版面上連續90日澄清其與李小龍無關。據了解,李香凝在美國已經陸續將其父親的影片及商標的所有權購買了回來,她計劃把這些資源重新進行整合,使“李小龍”成為全球品牌。不過,在中國,因為功夫明星的品牌效應,有不少用“李小龍”、“小龍功夫”等注冊的公司,甚至父親成了某連鎖快餐企業的代言人,這讓李香凝覺得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一場維權行動。12月26日早晨,真功夫通過其官方微博回應:“我們的商標是否侵權,多年前也曾有過爭議,但我們的商標一直沒有判定侵權或者撤銷的行政或司法結論。時隔多年被起訴,我們也很疑惑,正準備應訴。”2004年以前,真功夫運營主體還叫“168蒸品快餐店”,后來更名為“雙種子”。到2004年,真功夫希望顧客能在被時尚店面門頭所吸引的同時,也能感受到“真功夫”在產品和服務上,都會“全情投入,用足功夫”。于是經過葉茂中營銷策劃機構對公司品牌和全國性經營戰略重新定位策劃,正式改名為“真功夫”,并創造出一個富有動感的人物造型作為logo。據企查查顯示,真功夫一共擁有334項商標申請注冊記錄,除了酷似李小龍形象的商標圖片以外,還有一個商標名叫“龍戰士”:▲資料來源:企查查
在2007年,商標圖片有所變更,但變更后的圖片還是和李小龍形象酷似,甚至讓人覺得是漫畫版李小龍:不過,很快地,在2009年,真功夫又把商標改了回來,并且應用在新的方向“營養快送”上:▲資料來源:企查查
但該logo在2010年引起李香凝的注意,李香凝認為真功夫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了自己父親李小龍的肖像,并表示自己將對此進行維權。當時的真功夫回應頗為強勢,表示:招牌上穿著練功服的人叫“功夫龍”,其原型是真功夫公司臨時在廣州體育學院找了一個學生拍攝,并漫畫化,沒有侵權之嫌。話雖如此,但2016年,真功夫公布品牌新戰略,發布了全新的品牌形象和品牌Logo。對比真功夫的新舊Logo標識,新logo將與李小龍形象高度相似的舊商標變得更動感,無論是字體還是圖案,更加趨向中國風,也更個性和張揚。不過,主體圖案依然是一名使用中國功夫的男性形象,但臉部特征更為模糊。新標識雖然仍帶有明顯的李小龍意味,但是去李小龍特征的企圖非常明顯。
在此次上訴材料中,李小龍公司代理律師也列舉出了一部分真功夫注冊商標與李小龍形象的對比圖。并表示:
真功夫曾委托葉茂中團隊對其商標圖案進行知識產權登記,登記書備注信息為:“真功夫圖形”內容為由李小龍功夫造型圖案及“真功夫”、“蒸的營養專家”文字組合組成的造型圖案。”由此可見,真功夫知道他們是在使用李小龍形象。真功夫創始人蔡達標曾拒絕葉茂中公司“與李小龍后人聯系取得授權”的建議,這種行為屬于對李小龍肖像的惡意使用。此事一出,在微博、知乎等社交平臺上都引起了大范圍的討論。對于李香凝和真功夫到底誰對誰錯,評論被分成了數個不同的陣營,一方是支持李香凝維權的:有人認為,真功夫商標上的圖案形象的確和公眾所熟悉的李小龍形象十分相似,且在真功夫之前的電視廣告中,也使用了類似的形象,還讓演員模仿李小龍的招牌動作(該演員被指是李小龍特型演員肖皓天),有著很明顯的指向性。還有不少網友表示很驚訝,自己一直以為真功夫的logo是李小龍授權的,直到今天鬧上法庭才知道,真功夫壓根兒沒有使用權。網友認為,首先真功夫的商標的確是獲得了國家商標局授權的,從法律角度來講是合法的;另外,雖然真功夫商標圖案的確很像李小龍,但李小龍已經逝世,且圖案上人物動作在中國并沒有獲得版權,真功夫平時在宣傳時也沒有提到過李小龍的名字,聯想到李小龍只能是你的主觀臆斷,不能作為侵權證據。當然,還有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網友猜測,李香凝是不是早就打定主意,要把“豬”養肥了再殺?
除了網友,一大批律師也紛紛下場,猜測這場官司最后會花落誰家。一位網名為游云庭的知友站在專業律師的角度,表示在現行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框架下,即便法院認定真功夫的招牌用的就是李小龍形象,李小龍公司可能也很難讓他們停止使用。因為雖然真功夫的商標很可能存在對李小龍公司的相關權益構成不正當競爭關系,但李小龍本人已經去世,其肖像權在中國并沒有明確的歸屬,且真功夫品牌注冊時間已經超過十年。根據《2009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對于注冊使用時間較長、已建立較高市場聲譽和形成自身的相關公眾群體的商標,不能輕率地予以撤銷,在依法保護在先權利的同時,尊重相關公眾已在客觀上將相關商標區別開來的市場實際。……與他人著作權、企業名稱權等在先財產權利相沖突的注冊商標,因超過商標法規定的爭議期限而不可撤銷的,在先權利人仍可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對其提起侵權的民事訴訟,但人民法院不再判決承擔停止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民事責任。”當然,李香凝方面肯定也會采取其他方式,真功夫是否侵權,自當由人民法院進行定奪。
你認為真功夫的商標構成侵權嗎?
在評論區嘮嘮唄~
本文作者: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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