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名茶飲品牌被索賠106萬元 兩尊雕塑惹的禍

    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悠唐購物中心一樓的一家網紅茶飲店因店內擺放的兩尊雕塑惹上官司。

    據多個信息顯示,報道中惹上官司的網紅店為我們所熟悉的樂樂茶。

    樂樂茶因兩尊雕塑被索賠106萬

    4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在線上開庭審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權的訴訟。

    原告為當代雕塑藝術家高孝午,他認為被告店內兩尊雕塑復制了自己于2006年創作完成的系列雕塑作品《城市夢想》,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北京吉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賠106萬余元。

    ▲線上審判截圖

    訴訟中的被告北京吉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所屬公司上海茶田管理有限公司,就是我們所熟知的茶飲品牌樂樂茶的擁有者。

    而北京日報、新京報所提到的店鋪位置為悠唐購物中心一樓,樂樂茶在該地正好有店,且同樣位于一樓。

    話題再次回到案件,原告高孝午起訴稱,近期他得知被告經營的店鋪擺放著兩尊大型雕塑與其作品相似。與其工作團隊核實后認為,這兩尊大型雕塑屬于侵權作品。

    原告代理人面對攝像頭向法庭出示了店內拍攝的照片,表示侵權雕塑為一紅、一藍兩尊,與高孝午于2006年創作完成的系列雕塑作品《城市夢想》極為相似。

    ▲圖為樂樂茶店內雕塑

    ▲圖為高孝午作品《城市夢想》

    高孝午認為,被告侵犯了其作品的署名權、復制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以及展覽權,起訴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銷毀雕塑、公開道歉,并索賠106萬余元。

    樂樂茶“反擊” 非雕塑制作者、發行者

    被告代理人辯解稱,被告使用的雕塑作品與原告主張的作品從顏色、人物手勢、動作等方面存在明顯區別,不構成實質性近似。

    另一方面,代理人陳述,被告只是一家餐飲企業,以奶茶飲品和甜點為主營業務,并未因使用涉案作品獲利。且原告作品本身并不具有社會知名度,被告不存在任何主觀惡意。

    同時被告方提供了一張合同,提出涉案雕塑是委托一家廣告公司設計、制作并安裝的,被告為此支付了人民幣1萬元(兩件作品)。

    以并非涉案雕塑的制作者、發行者,涉案雕塑有合法來源,被告請求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請。

    此案未當庭宣判,因還需補充相關證據和答辯材料,案件擇日再開庭。

    有網友將樂樂茶此次官司比喻為,買到假貨本是受害者,原創者不去找造假的,卻堵了消費者的門,有點冤。

    (資料來源:新京報、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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