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過年,又有一批餐館老板和廚師被捕了。
在餐飲行業中,經營成本直接影響餐廳的利潤。如何降低成本,成了餐飲老板的一塊心病。有些餐飲老板在餐廳經營業績不佳時,對食材和原材料動起了歪腦筋,制造或銷售“地溝油“!
緣起:老板和廚師用“地溝油”被捕
1月11日,四川德陽綿竹警方通報指出,該地 “香正府”餐館的老板和廚師因使用“地溝油”被批準逮捕。為降低經營成本,他們從餐廚垃圾中提煉“地溝油”,再將“地溝油”加入八角、小茴香等香料后進行熬制,再次炒菜給顧客食用。
在該餐館的廚房內,執法人員發現餐館廚房的角落里放著一只藍色塑料桶,里面裝著一些剩菜,旁邊的一個小桶內裝著過濾的油。不遠處的一個鐵質的桶,里面裝著9.66公斤油,以及用于熬制“地溝油”的餐廚垃圾油、鍋具和八角、小茴香等大量原料。
現象:“地溝油” 屢禁不止 一批違法者被繩之以法
地溝油,已經成為餐飲界眾人皆知的秘密。雖然法律已經明令禁止,但卻還有一批餐飲老板和廚師,視道德和法律而不顧,因此也受到法律的嚴厲處罰。
1月10日,據貴州省畢節市媒體報道,該市大方縣人民檢察院對生產、銷售地溝油餐館老板吳某和廚師陳某進行了批捕。吳某為降低生產成本,在自己開設的火鍋店內架設爐灶,授意餐館廚師陳某將顧客食用剩下的潲水經過濾、熬制、添加香料等工序自行煉制食用油——實質為“地溝油”,并將煉制的食用油按一定的比例添加到火鍋底油中銷售給前來就餐的顧客食用。
去年12月28日,成都紅頂天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三位老總和一位炒料員工為了給店里的火鍋增加“香味”和“口感“,對回收的“老油”進行重新加工,在去除掉異味之后用來做火鍋底油,因此被判處14個月的有期徒刑。
原因:利益趨勢+競爭激烈+法律意識淡薄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溝油有200萬至300萬噸。而中國人一年的食用油消費總量約為2250萬噸。按此比例推算,每吃10頓飯就可能有1頓碰上地溝油。
“地溝油”如此密集地出現在餐飲行業,在降低了餐廳經營成本的同時,卻對食客的健康構成了不小的威脅。餐飲企業之所以鋌而走險地使用“地溝油”,大抵有以下幾種原因:一是餐飲企業負責人道德缺失,經濟利益驅使;二是錯誤的觀念的存在,令不少餐飲從業者認為,地溝油給人體健康所帶來的危害不大,不會在很短時間內體現出來;三是餐飲行業之間的競爭激烈所致,中低端餐飲店為了增加營業額,常常打出“低價”優惠,試圖從價格上爭取到更多的食客。
除了利益驅使之外,一些餐飲從業者的法律意識也極其淡薄。個別餐飲老板和廚師甚至不知道使用“地溝油”是違法犯罪行為。事實上,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利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早在2013年,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就曾聯合發布通知,對生產、銷售“地溝油”的7種情況明確了定罪量刑標準。根據通知,涉及“地溝油”犯罪的,最高可判死刑。涉“地溝油”犯罪判緩刑的,須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期內生產、銷售食品等。
警示:動歪腦筋打“油”主意 終將受到嚴懲
餐飲企業制造出的食物,不僅關乎味覺體驗,也關乎營養和安全。值得鼓勵的降低成本方式,應該是通過控制食材采購環節的回扣,或是將服務態度和菜品質量放在第一位,通過餐廳整體服務品質的提升贏得顧客的重復光顧。
上述因使用地溝油而受到刑事處罰的案例,是每一位餐飲老板應該認真對待的反面教材。食品的制造者或是加工者如果唯利是圖,只是為了節約成本,抑或是運用違法手段增加菜品口感,而將消費者的健康置之度外的話,必將會面臨道德和法律的雙重拷問。
所以,餐飲老板動歪腦筋打“油”主意終將受到懲罰。只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嚴格遵守行業規范,依靠誠信經營才能使自己的企業走得更長、更遠。
編輯:紅餐網_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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