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方網 記者劉理、通訊員張超
上海一酒店服務員利用給客人上酒水的機會,多次盜竊倉庫內價值不菲的茅臺酒,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但終究紙包不住火,在一次酒店清查中東窗事發,服務員被捕入獄。
近日,上海徐匯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該服務員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五萬元。
現年四十出頭的陸某外表清秀,看面向要比本人實際年齡年輕不少。2016年6月,陸某從老家來上海務工,在徐匯區一家高端酒店擔任服務員。陸某平時很好面子,花錢大手大腳,奈何自己月薪只有3600元,在上海這樣一個高物價高消費的地方,他常常陷入拮據狀態。
工作中,陸某的職責之一是去倉庫中幫客人取酒水,并協助財務進行每月的倉庫清點工作。工作一年以后,陸某對分內工作輕車熟路,膽子也漸漸大了起來。他發現,倉庫的酒水多一瓶少一瓶,只要自己不說,財務也查不到他頭上。于是,他將“魔爪”伸向了倉庫里的酒水,企圖以此來“創收”。
于是,從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陸某利用給客人上酒水的機會,先后從倉庫“順走”15年陳年茅臺39瓶、30年陳年茅臺13瓶、2002年飛天茅臺1瓶、2013年飛天茅臺22瓶、2016年飛天茅臺1瓶、2017年飛天茅臺115瓶、2018年飛天茅臺12瓶及若干紅酒、洋酒等。經鑒定,僅陸某盜竊的茅臺酒價值就已超過50萬元。
每次“得手”之后,陸某先是將酒偷偷藏起來,隨后不定期地從酒店帶出,并以低價賣給酒店附近的一位古玩店老板。一年時間,陸某從所偷的酒上獲利20余萬,并將所得錢財用于去高檔會所消費、搓澡、泡酒吧等,偶爾還為了面子,接濟經濟困難的朋友。
2018年10月的一次盤點中,酒店發現庫存異常,經調取監控,發現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報警。10月10日晚,民警在一休閑會所將陸某抓獲,陸某到案后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發后,陸某家屬代陸某賠償被害人36萬元,并取得諒解。
“我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識淡薄,一時控制不住自己的貪念,做了錯事。我父母年事已高,身體也不好,現在知道悔改了,懇請法官給我早日重新做人的機會。”庭審中,陸某低頭陳述,希望法院從輕判決。
上海徐匯法院經過審理,認定陸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盜竊罪,應予處罰。被告人陸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陸某在其家屬幫助下積極退贓彌補損失,認罪悔罪,并取得諒解,酌情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上海徐匯法院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該服務員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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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丨陳青編輯丨馬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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