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因一張墻畫,又一知名餐廳被明星告了!被判賠償24萬!

    文丨職業餐飲網 

    近日,知名云南餐企云海肴被著名舞蹈家楊麗萍告了,要求賠償100萬。

    只因云海肴一門店涉嫌裝修時將楊麗萍的作品形象做成壁畫、墻畫和隔斷。

    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判決云海肴侵害楊麗萍舞蹈作品復制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賠償楊麗萍公司24萬元。

    楊麗萍《月光》舞蹈與被訴裝飾圖案對比

    只因一張墻畫,又一知名餐廳被明星告了!被判賠償24萬!

    一張墻畫引發的官司,云海肴被判賠償24萬

    楊麗萍是云南著名的舞蹈家,云海肴也是開遍全國的知名云南菜餐廳,同樣作為云南的知名IP,本應是合作關系的雙方為何卻對簿公堂?

    01

    餐廳墻上掛舞蹈剪影,成被告

    近日,楊麗萍公司的工作人員發現,云海肴中關村歐美匯店未經許可,擅自將《月光》作品復制成剪影壁畫、墻畫、隔段等,放置在餐廳顯眼的位置進行展覽,還在官方網站和微博中進行傳播。

    只因一張墻畫,又一知名餐廳被明星告了!被判賠償24萬!

    楊麗萍認為這侵犯了自身著作權,因此提起訴訟。

    云海肴作為知名的云南餐廳,店內充斥著很多的云南云素,比如葫蘆絲音樂、天花板上的“簍簍”、彝族服飾的服務員……

    店內的剪影也是云海肴輸出云南元素的一部分,沒料想到因此被告侵權。

    02

    涉嫌侵權,楊麗萍索賠100萬元

    楊麗萍公司還認為云海肴這一“侵權”行為是在“搭楊麗萍知名度的便車”,讓公眾誤以為餐廳和自己存在商業聯合、代言等聯系,使顧客產生混淆,進而使得云海肴取得競爭優勢,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要求云海肴消除相關影響,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00萬元。

    只因一張墻畫,又一知名餐廳被明星告了!被判賠償24萬!

    著名舞蹈家楊麗萍

    03

    云海肴:

    舞蹈動作并非她獨創,我也沒蹭流量,不算侵權

    面對“百萬索賠”,云海肴則表示自己并未侵權。

    1.墻畫為傳統舞蹈動作,并未侵權

    首先,云海肴認為單論剪影形象并未侵權。

    云海肴剪影中的動作是云南孔雀舞中的經典動作“三道灣”,這是傳統的舞蹈動作,并非楊麗萍獨創。

    而且那些墻畫、隔斷都是靜態的,不是動態視頻,不存在侵害舞蹈作品的可能。

    只因一張墻畫,又一知名餐廳被明星告了!被判賠償24萬!

    此外,剪影里無法反映人和舞者面貌和作品特征,餐廳店內裝潢并沒有使用任何楊麗萍的形象、姓名和舞蹈動作。

    因此云海肴表示并未侵犯楊麗萍的權利。

    事件爆出后,網上評論很多人“站隊”云海肴。

    只因一張墻畫,又一知名餐廳被明星告了!被判賠償24萬!

    2.并未使用楊麗萍形象盈利

    再者,雙方的經營范圍完全不同,不存在競爭關系,云海肴也從未“攀附”楊麗萍,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退一步講,就算云海肴侵權,楊麗萍公司也沒有任何損失,餐廳的收益是基于餐飲服務而產生,而并非是源自店內的裝飾物。

    “搜索大眾點評發現,云海肴餐廳的網友評論累計達10萬多條,其中涉及楊麗萍的評論僅十多條;通過微博等網站搜索,涉及云海肴餐廳評論約12萬條,涉及楊麗萍的只有幾條。”

    04

    法院判決:

    屬于侵權,判云海肴賠償24萬元

    近日,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月光》屬于著作權法規定的舞蹈作品。

    《月光》舞蹈中人物造型、月光背景、燈光明暗對比等元素系《月光》舞蹈作品具有獨創性表達的組成部分,而云海十余幅裝飾圖案所體現的舞蹈動作,都可以與《月光》舞蹈作品的相應動作一一對應,與《月光》舞蹈作品的獨創性內容構成實質性相似。
    法院還指出,餐廳里的墻畫雖是靜態圖案,但并不意味著改變了舞蹈作品的形態,每個靜態的舞蹈動作亦是舞蹈作品獨創性體現的重要組成部分。
    因此,云海肴未經許可將涉案舞蹈作品使用餐廳裝潢中,侵害了楊麗萍公司就《月光》舞蹈作品享有的復制權,連帶賠償楊麗萍公司經濟損失20萬元及合理開支3萬元。

    并且在云海肴官網和官方微博中傳播了這些圖片,亦侵害了楊麗萍公司就《月光》舞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賠償1萬元。

    而楊麗萍公司訴請的不正當競爭等相關主張,法院則不予支持。
    宣判后,楊麗萍公司提出上訴,三被告均未上訴。

    明星告餐廳屢見不鮮,餐飲人要當心!

    這已經不是楊麗萍公司第一次告云海肴侵權了,去年職業餐飲網就曾報道過云海肴什剎海店也被告了,被索賠100萬元。

    明星和餐廳的糾紛已經屢見不鮮。

    河南“方大同胡辣湯”,經營6年,開店30余家,卻只因撞名明星“方大同”,最后被迫改名,品牌損失近300萬元!

    2018年,海底撈被音樂人林海起訴侵權,最后海底撈在微博道歉并根據法院判決進行賠償。

    還有張亮麻辣燙因在店內使用了明星“張亮”形象,該明星向餐廳索賠180.6萬元,并要求在3家以上的報紙上向其公開道歉。

    現在餐飲本來就不好干,一旦和明星攤上這種侵權案,餐企被索賠動輒數百萬元,這要炒多少盤菜才能賺得回來。

    而且,如今國家對版權的監管更為嚴格,明星流量雖好,但這巨額賠償餐飲人著實賠不起。

    圖片、字體、商標、音像都有可能構成侵權,餐飲人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END-
    主編丨陳青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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