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海底撈“蟑螂碰瓷”反被拘!這屆餐飲人越來越剛了

    今日,“深圳男子在海底撈自導自演吃出蟑螂”沖上熱搜,因訛詐1800元被拘留!

    太低估海底撈的攝像頭密度了、這種人應該被拉黑……一時間,該事件在網絡上引發大眾聲討。

    的確,隨著食安管控的加強,海底撈們也越來越不好被“碰”了。對于餐飲人,看熱鬧之余,需要思考的是,你該如何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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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語嫣 田果

    海底撈吃出蟑螂?

    男子索賠千元,錢拿到了,結局卻……

    在海底撈,有顧客上演了一場“自導自演”的大戲。
     
    近日,在廣東深圳,一男子24小時內在兩家不同的海底撈門店都吃出蟑螂,并向商家索賠。
    兩家海底撈抱著息事寧人的心理,向該男子蔡某賠償了1000元和800元。
     
    事后,店員查看監控發現事有蹊蹺:不對呀,為啥是同一個人?行為還如此怪異?于是報警。
     
    通過監控看到,原來“蟲子”是蔡某事先準備好的:吃飯時顧客手里拿了東西,在左手遞右手中,一個黑色異物直接掉到桌上,他看了看周邊的環境,馬上用手機擋住轉移到右手,在下青菜時,一起把“蟲子”下到鍋里。
     

    明顯從手中掉出一黑色異物

    下青菜時,“蟑螂”一起入鍋

    好一招“暗度陳倉”!最終,該男子不僅沒有買單,還拿到了 1000 元賠償。
     
    嘗到甜頭后,蔡某決定故技重施,在龍華另一家海底撈火鍋店以同樣手法進行敲詐,再次獲利 800 元。
     
    目前,蔡某因敲詐勒索被警方行政拘留。經審訊,蔡某交代此前從事餐飲行業,如果客人在店里食物中發現蟲子之類的異物,店家一般都會免單賠錢,息事寧人。于是開始實施“秘密計劃”……



    樹大招風
    那些年,海底撈“被碰過的瓷兒”

    火鍋里除了美味的涮菜,還能吃出什么?

     

    對于想碰瓷的人來說,吃出任何東西都不奇怪,塑料膜這類就是小兒科,火鍋里能吃出什么完全跟想索賠的金額有關。

     

    √ 為吃霸王餐投塑料膜

     

    “蟑螂事件”的前一個月,江蘇太倉一男子,也自導自演了一出在“海底撈吃出塑料膜”的鬧劇。

     

    該男子以吃出塑料膜為由要求店家免單并賠償500元現金,商家檢查后發現食材里并無異物,就報了警。

    警方調閱監控發現,該男子做手部護理時偷偷撕掉幾塊塑料膜藏在手心,吃飯時背對攝像頭投進食物中。后來,男子因敲詐勒索被行拘5日。

     

    √ 把老鼠放入火鍋索賠 500 萬

     

    2018 年 11 月 12 日,郭某攜帶事先準備好的老鼠,到北京市豐臺區海底撈餐廳就餐。過程中將老鼠放入火鍋內,之后以食品安全為由,以向媒體公開、向相關部門舉報為要挾,索要人民幣 500 萬元。

     

    協商未果后,海底撈店員撥打 110 報警,隨后郭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公訴機關以被告人郭某犯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 投放衛生巾求償數百萬

     

    也是2018年,9月底,深圳福田區卓越世紀廣場的海底撈發生了一件“衛生巾門”事件,起因是一位顧客聲稱從火鍋里吃出衛生巾,后警方介入調查,當事人承認異物是自己放入鍋中的,并向海底撈門店表示道歉。

     

    根據海底撈發布的聲明,該顧客在兩家店先后吃到同樣異物,要求索賠,但從其家屬處了解到,這名顧客有雙相情感障礙病史,其當時處于精神疾病發作,符合法定的免于處罰。

    海底撈還遭遇多次此類事件


    食安重于泰山
    “海底撈們”越來越不好碰了

    不止是海底撈,很多火鍋店也遇到過類似糟心事兒:
    2020年,祁縣公安局破獲針對火鍋店系列敲詐勒索案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朱某,涉案價值2萬余元
    .
    …..

    碰瓷之事屢禁不止,還是因為成功率太高,像上面提到報警,配合公安機關揭露真相甚至討回公道的商家寥寥無幾。

     

    一方面是大部分餐廳都怕事情鬧大了影響口碑,所以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賠錢了事。另一方面是取證難,店里沒有安裝攝像頭;又或者對自己的食品安全不完全自信。

     

    所以,加強自身食品安全的管理是前提,比如張勇一直強調用越來越多新技術取代人操作的崗位,比如無人配菜間,就是為了實現越少人接觸越安全。

    “機器人”智能菜品庫

    其次就是加強迅速調查取證的能力。安裝必要的監控設備,或者建立健全食安系統。

     

    據了解,海底撈內部專門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中心,就像此次蟑螂事件之后,門店第一時間就上報了食安中心,并迅速啟動內部自查機制,排查相關食物原材料加工和傳輸過程是否存在問題,以及火鍋料和該男子就餐環境是否存在問題。

    進一步排除產品自身的問題。門店同步排查監控錄像,隨后報警。

     

    同時,也明確告知對方在案件沒有定性之前不要隨意在網絡散布“謠言”,否則將承擔“損害商業信譽罪”的后果。

     

    從上述盤點的案例我們能發現,碰瓷者一般都會選擇知名的,像海底撈這種重視顧客體驗的餐廳,但與此同時,這類餐廳已經越來越不好被“碰”了,因為這些餐廳的食品安全管理得更嚴。

     

    所以說,食物安全是餐廳的生命線,不僅要放在第一位,還需要不斷加強對自身出品的管理,做好產品追溯記錄和相關視頻材料的管理;遇到惡意的敲詐行為,果斷運用法律武器捍衛合法權益

     

    餐飲人必看的法律知識:

     

    此次“蟑螂碰瓷”事件,還有一些法律知識不得不提。

     

    有律師說,一天中用同樣的方法敲詐兩家,共獲利1800元,最終只是拘留。不知道這人是運氣還是“實力”。

     

    因為只要敲詐數額達到2000元就屬于“數額較大”情形,次數上,兩年內三次屬于“多次敲詐”情形。

    這人完美避開敲詐勒索罪的情節,最終被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如果沒有發現兩年內還有其他敲詐行為的,可能也就是行政處罰了。

     

    餐見君也咨詢了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請他給大家普普法:


    簡單來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

    2000至5000元以上,認定“數額較大”;

    3萬至10萬元以上,認定“數額巨大”

    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認定“數額特別巨大”。

    不過,不同地區不完全相同,比如,廣東省標準要高一點。廣東分為一類地區(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東莞等六個市),敲詐勒索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4000元以上;

     

    二類地區(包括汕頭、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五個市),起點在2500元以上。

     

    也就是說,深圳要4000才夠刑事立案的標準。


    推薦閱讀:華為前高管開火鍋店,9個月開8店,日排1515桌……

    統籌丨孫巖巖
    輪班主編丨小倩 
    商務合作|18637183183(同微信)
    文章轉載丨1509319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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