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社標網
“味多美”作為一家糕點店,在北京廣受歡迎,但是這也恰好被人給盯上了。
原來,出現了一家類似的糕點店,叫“美多味”,這要是做成牌匾,倒著念也叫“味多美”啊。
不止如此,這家“美多味”也是經營面包、餅干、蛋糕的店鋪,在其包裝上印制的是“美多味”和“medowei”字樣,而“味多美”在包裝上印制的是“味多美”和“Wedome”,這倒過來年完全一樣啊。
而且,“味多美”和“Wedome”分別是第3218375號和第8567069號的合法注冊的商標,其商標專用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此外,根據《商標法》和《商標注冊審查標準》“美多味”和“medowei”這兩個字樣,是沒法申請注冊商標的,屬于抄襲模仿行為。
“美多味”的行為,已經屬于《商標法》第57條第(二)項所指的“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侵權行為。
不要小看了傍名牌,就說這“美多味”偷盜“味多美”的行為,給它帶來了多大的收益吧。
在不滿一年多經營期內,銷售收入59萬多元,經營額55萬余元,在經營期間,送出19991個包裝袋,賣出商品約2萬份!
為此,工商部門根據《商標法》第60條規定,對“美味多”進行查處,沒收帶有“美多味”及“médowe”字樣的塑料袋,并對商家罰款2211516.72元。
后續,“味多美”還可以對“美味多”提起民事訴訟,進行經濟損失索賠。
這就是“偷盜”他人商標的后果,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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