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華家里”廚房里的東海野生小黃魚。
來源:深圳晚報記者、新京報即時新聞
在餐館吃飯,兩條東海野生小黃魚就賣4000多元,消費者稱他事前并不知情,而餐館方面稱有提前告知價格。2月28日下午,深圳市價格監督檢查局聯合深圳 市消委會開展監督調查。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涉事餐館沒有菜牌,沒有進行價格公示,涉嫌違反明碼標價管理規定,責令餐館立即整改。
消費者:餐館并未告知小黃魚價格
據消費者李先生介紹,2月16日晚,他請幾個朋友在南山區歡樂海岸購物中心的“1949華家里”餐館吃飯,點菜的時候餐館服務員說沒有菜牌,由 餐館提供配菜服務。“當時配菜中有一個菜沒有,服務員推薦東海野生小黃魚,但是也沒有告訴價格,買單時才告訴我一條小黃魚要兩千多。”李先生說。
“剛開始點菜時,我們看了配菜單,上面的價格大多是幾十塊,以為小黃魚跟其他菜價格差不多。”李先生說。他表示由于餐廳沒有菜牌,他也不清楚這種東海野生小黃魚的真實價格,后來菜不夠吃就再要了一條小黃魚。
消費者李先生的消費清單。
根據餐廳提供的消費清單顯示,當晚李先生總共消費了8254元,其中包含兩條重量為1.03斤和1斤的東海野生小黃魚,兩條魚價格一共4628 元。在消費清單中,還包含一項1092.66元的服務費,李先生認為這一服務費價格過高。在向餐館的工作人員反映價格問題后,餐館方面同意給他當晚消費的 菜品打九五折,優惠了122.8元。
“我認為商家應該明碼標價,讓消費者明白消費。”李先生說。2月27日,李先生向深圳市消委會投訴反映這一情況,深圳市消委會在接到消費者投訴后進行調查調解,向“1949華家里”餐館發送調查通知書。
餐館:向消費者確認后才上菜
為何餐廳沒有菜牌?消費者點餐時知不知道小黃魚價格?餐廳服務員是否履行了告知義務?
據了解,“1949華家里”餐館的登記注冊信息顯示,其經營者名稱為“大碟小碗餐飲文化傳播(深圳)有限公司”。該餐館相關負責人表示,當晚,李先生稱要按照人均500元標準進行消費,餐館也按照這一消費標準進行配菜。
“在點菜時,消費者的一位朋友說要把鯧魚換成黃魚,當時也告知其小黃魚的價格,重新改了單后也給他們確認,單據上都標有價格。”餐館銷售經理羅小姐回憶說。
一條小黃魚價格2000多元,這是否真實合理?接受檢查過程中,餐館方面提供了一張進貨小票,上面顯示東海小黃魚的進貨價為1260元每斤,深 圳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將進一步開展調查。而其對于服務費的收費標準,該餐館相關負責人李女士表示這是按照餐館規定,收取了15%的服務費。
對于餐館為何沒有菜牌這一問題,李女士表示,目前餐館還處于試營業期間,因為每天運過來的海鮮不同,所以沒辦法提供固定的菜牌,就按照客人人均消費標準進行配菜。“我們都是提前讓客人確認人均消費標準,之后再進行配菜,客人確認后再制作。”李女士稱。
消委會:督促商家整改
目前,針對餐館是否有提前告知消費者東海小黃魚價格一事,經營者和消費者雙方各執一詞。
深圳市價格監督檢查局現場開具檢查通知書。現場檢查人員表示,根據初步檢查,“1949華家里”餐館沒有菜牌,沒有進行價格公示,涉嫌違反明碼標價管理規定,依法進行立案查處,責令商家立即進行整改。對于是否存在其他的問題,尚需進一步調查核實。餐館相關負責人李女士表示會盡快整改, 也會聯系消費者進一步解決糾紛。
市消委會投訴咨詢部魏興表示,根據現場調查結果,經營者沒有對菜品進行明碼標價,也并未事先告知消費者會收15%的服務費,這侵犯了消費者的消 費知情權,市消委會將進一步監督事情進展,向商家發送書面調查意見書,督促商家整改。也提醒消費者遇到消費侵權行為要保留好相關憑證,便于事后向相關部門 反映,維護合法權益。
最新進展:餐廳被罰款5000元
3月2日下午,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通報稱,2月28日,根據相關線索,深圳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對深圳市大碟小碗餐飲文化傳播(深圳)有限公司旗下的“1949華家里”餐廳進行了現場檢查。3月1日,市價監局正式對其立案調查。
經查,該餐廳不能提供菜譜或其他明碼標價方式,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構成不執行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深圳市價監局于3月2日向當事人發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整理編輯丨職業餐飲網 彭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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