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商報鐘美蘭
“80萬元年薪招聘網紅,要求明星臉、有酒窩、能歌善舞等。五音不全,性格內向,整過下巴、隆過鼻的不要;2.3萬元/月招聘‘菜品試吃官’,要求能吃,會吃,不怕辣,善于挑毛病,還附帶雙休,15天年休假,還有出國旅游。”
近日,成都一家火鍋店的招聘啟事在網上引發熱議。
有不少網友質疑該火鍋店炒作,該火鍋店股東陳國慶就此事接受采訪稱,這不是炒作,這是招聘兩個崗位,網紅主要負責做直播,宣傳營銷火鍋店;而“菜品試吃官”負責試吃菜品,為火鍋店升級菜品提供參考。
這則招聘啟事在網上引發關注,評論中,有網友質疑這是火鍋店的廣告宣傳噱頭,“火鍋店一個月營業額有80萬?”也有網友質疑其職業的合理性,“天天吃火鍋串串你們受得了嗎?干不了幾天自己就會辭職,店里面也達到吸睛的廣告效應。”
記者來到這家火鍋店,這則招聘啟事就放在火鍋店門口,火鍋店前廳經理黃鑫介紹,這則招聘啟事是3月29日發布的,目前有不少人來店應聘,不過基本沒有符合要求的,因此均予以婉拒。
“我這邊是初步篩選,會看看基本的外形條件是否符合,如果有合適的,再推薦給公司進一步面試。”黃鑫說,具體招聘是公司在負責。
火鍋店回應:真心招聘,目前沒合適的人
火鍋店股東陳國慶回應了網友的質疑,“我們是真心招聘,那些說炒作的就讓他們去說吧,現在就是網紅經濟,餐飲競爭比較大,我們想把店做得熱一點,提升一下營業額。”
陳國慶說,年薪80萬是招聘網紅,而月薪2.3萬元招聘的是菜品試吃官,就是平時所說的“吃貨”,兩個崗位,要求不同,粉絲群體不同,工作內容也不一致。
他繼續介紹說,網紅要求在抖音、火山上粉絲至少5000,“當然粉絲越多越好”,主要是在店里進行直播,宣傳和推廣火鍋店,上班時間為下午五六點到晚上九點。
“我們既然敢出這個錢,他的影響力足夠,就能夠給我們帶來客戶,他去哪里消費,粉絲也跟著到店消費。”陳國慶說,在成都黃龍溪,這樣的網紅店有不少,比較有知名度的網紅基本值這個價,價格太低人家也不愿意來。
菜品試吃官這個職位,也是做直播,宣傳推廣,不過這個崗位的粉絲更加側重吃,因此要求能吃,會吃,不僅在店里吃,能挑出毛病,而且要求在全國各地吃,公司報銷吃喝和往返機票費用。
“菜品試吃官有兩個功能,第一,是試吃我們店的,把我們菜品的特點推薦給粉絲;第二是試吃別人家的,做餐飲菜品是不斷更新升級的,哪家店有好吃的、值得借鑒的,可以去試吃,我們再引進回來,研發跟進。”陳國慶說,不少網紅有很大的粉絲量,但是沒有進行變現,火鍋店通過這次招聘,把粉絲引流過來,達到利潤最大化。
據另外一名直接負責招聘的王先生介紹說,目前已經有一百多人來面過試,初步合適的,推薦到了陳國慶處,再進一步甄選。記者提出要查看應聘人員簡歷封面的要求,陳國慶予以拒絕,“現在還沒有特別合適的,有幾個應聘者在談,沒有確定之前不方便公開。”
對于此事,成都美食文化交流與創新中心理事長張蛟認為,餐飲的核心在于產品和服務,產品以食品安全、味道,菜品的創新為基礎。
至于在網紅經濟時代,網紅營銷方式只是企業的營銷手段,營銷是外圍,產品和服務是本質,這兩者可以結合,不矛盾,但是不能舍本逐末。
當然不是說用網紅手段的一定不追求企業產品本質和極致的服務,如果能夠結合新的銷售手段,又能把產品和服務做好,這是一種很好的嘗試,就怕舍本逐末一味搞稀奇古怪的營銷方式,用網紅經濟吸引眼球,這個方向是錯誤的。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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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丨陳青編輯丨馬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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