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時報
近日,記者從海南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儋州那大京涮坊火鍋店銷售的雙匯豬肋排產品,被查出攜帶非洲豬瘟病毒,因此被依法沒收違法所得2470元,沒收未經檢疫部門檢疫豬肉產品,罰款15萬元,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
經查,該火鍋店老板王某分別于4月9日、17日、25日購進“豬腦”(包裝上無任何標簽標識)各1箱,共3箱;4月28日購進“凍豬肋排L”(外包裝上標示廠家:雙匯集團·阜新雙匯肉類加工有限公司)1箱;分別于4月25日、4月28日購進“凍豬帶皮五花肉A”(外包裝上標示廠家:雙匯集團·濟源雙匯食品有限公司)各1箱,共2箱。其中,“豬腦”和“凍豬肋排L”(樣品原始編號A2)檢測結果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
隨后該局執法人員依法查封了該火鍋店凍庫內的“豬腦”“凍豬肋排L”“凍豬帶皮五花肉A”等生豬產品。
據悉,截至被查獲之日,上述涉案豬腦已銷售95份(2.5箱),剩余0.5箱(已被依法查封后進行無害化處理),貨值金額為2715元,違法所得為2470元。“凍豬肋排L”和“凍豬帶皮五花肉A”均尚未售出,貨值金額為1016元。
另外,該火鍋店經營未經檢疫部門檢疫的肉類,采購時未查驗食品的合格證明文件,未具備相應的防塵、防蠅、防鼠的設施從事餐飲服務食品經營活動,超行政許可經營項目范圍經營及經營場所發生變化未依法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該火鍋店在非洲豬瘟疫情危急高發的情況下,仍然購進并銷售有非洲豬瘟病毒的生豬產品。
在“豬腦”和“凍豬肋排L”被檢出攜帶非洲豬瘟病毒之前,火鍋店泔水曾長期提供給儋州市和慶鎮美萬村陳某儂養豬場。
儋州市的第一例非洲豬瘟正是在該養豬場發現,存在著埋下該區域生豬養殖業傳播感染非洲豬瘟病毒的隱患和風險,影響較大,情節嚴重。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給予當事人從重處罰。
5月28日,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火鍋店立即停止上述違法經營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470元,沒收未經檢疫部門檢疫的“豬腦”3包、“凍豬肋排L”1箱、“凍豬帶皮五花肉A”2箱,罰款15萬元,并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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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丨陳青編輯丨馬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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