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起,新增值稅政策全面實施,趕快點擊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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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一大波稅務政策正式開始執行:新增值稅政策全面開始實施,增值稅發票新規正式上線,還有申報+社保+匯算清繳開始,必須馬上學習起來!



    政策學習重點

    1、4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正式下調。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2、發票規定有了新變化,車票等抵扣務必需要詳細了解清楚;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發生大變化,有多項重要調整;


    4、2019年,社保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雙降”,企業負擔進一步減輕;


    5、納稅申報表變了,匯算清繳馬上要用;


    6、2019工商年報正式開始,會計要盡快完成年報。


    1

    4月開始,增值稅政策變化很大


    3月21日,2019年第39號《關于神戶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明確了:4月1日起,降低增值稅稅率,新增值稅正式實施,重點內容如下:


    一、4月1日起,新增值稅率13%,9%,6% 正式執行!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2、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

     

    4、適用13%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適用9%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8%。

     

    5、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

     

    6、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7、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8、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


    二、4月1日起稅率大調整,以后按照這張稅率表開票


    2

    4月開始,發票規定變化很大


    一、按照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來確定適用稅率


    是適用原稅率還是適用新稅率?要按照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來確定!

     

    拿最高檔稅率舉個例子,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1日前的,就按照16%稅率開票交稅,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1日以后,就按照13%稅率開票交稅。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等等。其基本規定是,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

    舉例1:

     

    一家商貿企業,2019年3月簽訂貨物銷售合同,合同約定3月20日發貨,3月25日收款。實際上,納稅人按照合同約定3月20日發貨后,3月25日取得了貨款收款憑證,但到4月5日才實際收到貨款。按照規定,該納稅人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3月25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1日之前,應適用原稅率。

    舉例2:

     

    再以此例延伸,如納稅人并沒有簽訂合同,實際業務就是3月20日發貨,4月5日收到貨款。政策規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不論貨物是否發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則按照規定,該例中,納稅人4月5日收到貨款,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1日之后,應適用新的稅率。


    二、如何開具紅字發票及藍字發票?如何補開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需要強調的是:

     

    按照上述規定,如果納稅人確實有補開發票需要(比如之前已經按照規定繳納了稅款,但沒有開具發票,或者發生開票有誤,需要重新換開的),可以開具原來的17%、16%、11%、10%稅率的發票!并不是4月1日之后只能開具新稅率的發票。


    三、4月1日起,車票、火車票、飛機票抵扣執行新規定


    4月1日起,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如果納稅人相應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直接憑專票抵扣。在未取得專票的情況下,需要分以下情況來分別處理:

    情況一:

     

    憑電子普票據實抵扣。也就是說,如果納稅人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直接憑發票上注明的稅額進行抵扣。據了解,部分航空公司已經開始推行了電子普票。

    情況二:

     

    航空和鐵路憑客票按9%稅率抵扣。考慮到航空和鐵路客運已全部采取實名制購票,客票樣式也都是全國統一的,航空運輸是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運輸是鐵路車票,而且航空、鐵路旅客運輸企業集約化程度高,規模大,基本上都是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因此,針對航空和鐵路這類征管基礎好、風險相對低且可抵扣進項稅確定的,以客票上注明的價款按照9%稅率計算抵扣。

    情況三:

     

    其他客運按3%計算抵扣。除航空、鐵路客票以外,包括公路、水路在內的其他旅客運輸,客票式樣種類繁多、樣式不統一,也基本沒有集中統一的客票電子信息。從我們了解的情況看,目前僅有一小部分客票已采取實名購票并可以從客票上獲取旅客身份信息。更重要的一點是,以公路、水路運輸單位,既有一般納稅人,又有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中還有一部分提供公共運輸服務可以選擇簡易計稅。因此,受票方僅憑拿到的客票,無法得知開票方如何交的稅,自己可以扣多少。在這種現實情況下,為防范風險,先對其他客運統一暫按3%抵扣,待下一步將相關客運票證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之后,再實現憑增值稅發票據實抵扣。


    在這項政策的執行過程中,有幾個問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

    1、只有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才可以抵扣進項稅。國際運輸適用零稅率或免稅,上環節運輸企業提供的國際運輸未繳納增值稅,也就不存在下環節進項抵扣的問題。

     

    2、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電子普通發票外,其他的旅客運輸扣稅憑證,都必須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證才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納稅人手寫無效。

     

    3、航空運輸的電子客票行程單上的價款是分項列示的,包括票價、燃油附加費和民航發展基金。因民航發展基金屬于政府性基金,不計入航空企業的銷售收入。因此計算抵扣的基礎是票價加燃油附加費。

     

    4、除扣稅憑證和進項稅計算方法的特殊規定外,對于旅客運輸的進項稅抵扣原則,需要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抵扣的基本規定。比如用于免稅、簡易計稅的不得抵扣;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非正常損失等情形的不得抵扣等等。

     

    5、與本單位建立了合法用工關系的個人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屬于可以抵扣的范圍。對于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應由用工單位抵扣進項稅額,而不是勞務派遣單位抵扣。


    3

    增值稅納稅申報大變!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明確了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的有關事項!


    一、調整4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式內容


    1、將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13%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刪除第3欄“13%稅率”;第4a欄、第4b欄序號分別調整為第3欄、第4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9%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9%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


    2、將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以下簡稱《附列資料(二)》)中的第10欄項目名稱調整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扣稅憑證”;第12欄“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計算公式調整為“12=1+4+11”。


    3、將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3%稅率的項目”和“9%稅率的項目”。


    4、在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表式內容中,增加“二、加計抵減情況”相關欄次。


    二、廢止2項申報表附列資料


    1、廢止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以下簡稱《附列資料(五)》)。


    2、廢止原《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

    提醒:

    納稅人自2019年5月1日起無需填報上述兩張附表。


    三、申報表調整后,大家一定要注意這兩點!


    1、納稅人申報適用16%、10%等原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后的對應關系,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2、截至2019年3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五)》第6欄“期末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的期末余額,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結轉填入《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


    4

    總理宣布:社保降了,5月1日執行!


    一、減負時間表明確:4月1日降增值稅率 5月1日降社保費率!


    作為今年最重要減稅降費舉措,降低增值稅稅率和企業社保繳費率將分別于4月1日和5月1日起實施。國務院總理3月15日在兩會總理記者會上回答財新記者提問時透露這一信息。


    二、明顯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負擔


    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可降至16%。穩定現行征繳方式,各地在征收體制改革過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今年務必使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社保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改革,繼續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我們既要減輕企業繳費負擔,又要保障職工社保待遇不變、養老金合理增長并按時足額發放,使社保基金可持續、企業與職工同受益。


    5

    匯算清繳必看!納稅申報表大變!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大改,匯算清繳18張申報表出現變化。其中申報表大幅修訂的表單如下:


    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

    1、將原分布在附表中的基礎信息整合到本表。

    2、調整和補充了填報項目。

    3、修改了表單名稱,將原《企業基礎信息表》名稱調整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明確基礎信息表的用途。

     

    二、《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

     根據資產損失相關資料改為由企業留存備查的規定,結合后續管理的需要,對表單行次進行了重新設計。

     

    三、《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

    1、表單中增加“前六年度”至“前十年度”行次,滿足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填報需要。

    2、增加“彌補虧損企業類型”等列次。

    3、將原表單中的“以前年度虧損已彌補額–前四年度”等5列簡并為“用本年度所得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使用境內所得彌補”和“用本年度所得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額–使用境外所得彌補”2列。


    四、《境外分支機構彌補虧損明細表》

    將“以前年度結轉尚未彌補的實際虧損額”和“結轉以后年度彌補的實際虧損額”項目,由原各6列精簡為各1列,不再要求納稅人分年度填報明細情況。


    6

    工商局通知:2019年年報開始了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2018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2018〕244號)規定,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均須報送2018年度年報。

    企業年報時間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詳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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