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Kuaibao
今天文章不長。
但,應該是個喜訊。
對行業而言,真的算是個喜訊。
10月22日從杭州拱墅區法院獲悉,曾7次在飲品內放蟲子,向奶茶店索賠金額高達9.2萬元的4人,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三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3000元至1萬元罰金。
今年23歲的李某高二輟學后便在外打工,曾在某奶茶店工作,離職后他一直沒有經濟收入。想到曾工作過的奶茶店的經營理念、內部運營和管理模式,他萌生了“賺快錢”的想法,并與同樣已離職的前同事王某一拍即合。
2020年9月底,李某讓朋友王某去杭州市拱墅區一家奶茶店購買了一杯飲品。離店后不久,李某在附近公園抓了一只小蟲子放進了杯中,并用手機拍攝了飲料中有蟲子的照片和視頻。之后,王某給這家門店打了電話。
店長表示愿意將奶茶退單,并重新制作一杯贈送。王某一口回絕,堅持要求賠償。之后店長表示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最高賠償標準賠償1000元,并親自上門道歉,陪王某去醫院檢查,承擔所有費用。但二人以向媒體曝光影響品牌聲譽等方式為要挾,提出5萬元賠償要求。
面對如此高額的賠償價格,店長無力應對,請上級領導出面協商。為了表示誠意和維護品牌形象,該公司高管最終支付了45000元。
今年年4月底,李某與朋友前往上海游玩,并計劃敲詐上海的奶茶店。但此前頻繁索賠的事情已經引起了奶茶店總部的警覺,向公安機關報案后4人相繼落網。
此次案件在近期的文章中我們已做報道,引起一片共鳴與熱議。(往期鏈接:《在奶茶里放蟲子敲詐9萬多元 4人落網被起訴》)
其中一條留言這樣說:“抓住也沒啥事,抓不住更瀟灑,這錢來的多快啊!”
頗顯無奈!
但僅僅是該案件在被網絡平臺流傳的10天后,案件就已作出判決,并與當時專業律師事務所多做的分析大致相同。
對行業而言,這一定是個喜訊。
案件判決,為行業從業者遇到對此類事件,提供了解決方案:應及時報警,調取監控、錄音、視頻拍攝等方式,為警方提供相應的證據。
因為,正義永不會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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