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1818黃金眼
近日,杭州的小羅跟朋友去一家網紅餐廳吃飯跨年,不料飯沒吃成還被桌上的蠟燭點燃了頭發,這是怎么一回事?
據餐廳提供的當天監控畫面顯示,桌子中間擺放有正在燃燒的蠟燭,在候餐過程中,小羅和朋友準備拍照就調換了一下位置,小羅落座時身子前傾,披散的頭發碰到了蠟燭,結果頭發起火了,很快火苗竄到了額頭的位置,臉也被燒傷,旁邊男服務員迅速拿起座椅上的衣服才將火撲滅。
火被撲滅后,小羅臉上被燒出了大小不一的水泡,頭發也被燒掉了一塊,整個眼睛部位也紅了起來,臉也變黑了。
隨后,小羅朋友立馬送她去了醫院,經過醫生診斷為面部二度燒傷。
事后小羅認為餐廳擺放的蠟燭沒有燈罩,存在安全隱患,要求餐廳負責自己后續治療費用。
而店經理的意思是責任一半一半,理由是,顧客自己應該知道那是個安全隱患,并建議走司法程序。
店經理:如果她覺得我們有安全隱患,我們也會更改啊,這個是一半一半的責任,我昨天已經跟她說很清楚了,所有的醫藥費餐廳承擔一半。
而商場物業則要求商場不允許有明火。商場物業表示會等節后和相關負責人商談賠償問題。
很多網友認為,明知桌面上有燃燒的蠟燭,羅女士非但不小心,還一直拿著手機玩,頭發被點燃的時候,她也沒有放下手機,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而餐廳在之前并未提醒顧客要注意蠟燭燃燒,也應該承擔一半的責任,餐廳沒有逃避責任,這樣做是沒有問題的。
原創文章,作者:職業餐飲網,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kmwhg.com/233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