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侵權圖片。來源:法院供圖
來源:南方都市報 麻樂
因擅用演員楊穎(Angelababy)肖像、簽名圖樣推廣宣傳公司經營的飲品,且宣稱與楊穎簽約助推品牌升級,一餐飲公司被起訴侵犯楊穎肖像權、姓名權。
昨日,記者昨日(7月9日)獲悉,朝陽法院判決該餐企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且在微信公眾號、微博中連續十日向楊穎賠禮道歉。
據朝陽區人民法院公文,2017年9月起,杭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某餐飲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QE杯”、“QE杯茶飲”及官方微博中發布多篇文章,文章中使用有楊穎手持標注“QE杯”飲品的肖像,實體店面照片、秒拍視頻中的宣傳海報使用楊穎手持飲品形象、楊穎手寫簽名,并在推送文章及宣傳海報中多次宣稱成功攜手Angelababy簽訂合作關于助力QE杯品牌全面升級。
楊穎認為,該公司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姓名權,故訴至法院要求公開致歉并索賠經濟損失100萬元、維權成本2萬元。杭州某餐飲公司辯稱,楊穎主張的侵權內容均已刪除,并表示公司僅使用楊穎一張照片,原告訴請缺乏法律依據。
經查,楊穎主張侵權的7篇文章中,至庭審現場勘驗時尚有3篇未刪除。法院經審理認為,杭州某餐飲公司未經楊穎許可,擅自在其主辦的微信公眾號及官方微博將楊穎的肖像及簽名圖樣用于“QE杯”商業廣告宣傳和推廣,且宣稱與楊穎簽訂合作關系助推品牌全面升級,目的在于增加產品的市場影響力,其行為明顯侵犯了楊穎的肖像權、姓名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杭州某餐飲公司使用楊穎姓名和肖像長達一年半以上的時間,使用范圍較為廣泛,使用方式易使一般公眾誤以為楊穎就是該公司相關產品的代言人,且部分涉案文章截至庭審當日依然沒有刪除,侵權行為呈現持續狀態。
法院一審判決杭州某餐飲公司在該公司微信公眾號、微博中連續十日向楊穎賠禮道歉,并賠償楊穎經濟損失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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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丨陳青編輯丨馬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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