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余女士來電反映,她連續兩次購買同種口味的奶茶,發現雖然價格相同,都是大杯,但是熱飲的份量只有冷飲的2/3。她質疑商家的行為是否有欺詐嫌疑。
記者核實6月20日晚上,余女士在靖泰淘寶附近的“御可貢茶”買了一份大杯的招牌珍珠奶茶冷飲,花費13元。第二天,余女士又在同一家店購買了同種口味、大杯的招牌珍珠奶茶熱飲,卻發現比之前的冷飲杯子小不少。
“我問了店員,說是冷飲加了冰塊,所以杯子大一些。”對于店員的解釋,余女士不太滿意,便在購買后回家特地測量了一下。她將大杯熱飲倒入了前一天的空冷飲大杯中,發現只有2/3的杯量。
“同樣的大杯,就算加冰,要加1/3的冰嗎?”余女士認為,同樣價格,商家卻提供了不等量的奶茶,存在欺詐行為。
昨日下午,記者到這家奶茶店購買了大杯熱飲的招牌珍珠奶茶,確實如余女士所說,比大杯冷飲小不少,和中杯冷飲的分量差不多。咨詢店員得知,冷飲大杯700毫升,中杯500毫升,而熱飲大杯則比冷飲中杯稍微大一點。
“其實大杯的量是一樣的,只是冷飲里面有冰塊。”按店員所說,記者將加冰的冷飲大杯中的冰塊去除,發現與熱飲大杯的量看起來相差并不大。
消協說法對于余女士的反映,市消協投訴部的陶蘇東表示,商家這種行為并不算欺詐,談不上侵害消費者權益。“奶茶都是按杯出售,購買時消費者可以看到冷熱飲的杯子大小,可以進行選擇。”陶蘇東認為,冷飲杯留下部分空間給冰塊也是合理的。不過,大多數奶茶店內的價目表上都只寫價格和杯型,最好注明每種杯型的具體容量,盡到告知義務,方便消費者選擇。
文章來源:揚州晚報
原創文章,作者:中國飲品快報,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kmwhg.com/106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