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不得標注零添加等字樣】近日,《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規定:①沒有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等規定的,一般食品標識不得強調適合特定人群;②食品不得標注零添加等字樣;③生產日期、保質日期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④鼓勵食品生產者在食品標識上標注低油、低鹽、低糖或者無糖的提示語等。
對此,第一食品資訊注意到,明示、暗示以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騙或者誤導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紹食品的;對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質,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類似字樣強調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使用已經注冊的藥品名稱作為食品名稱的;使用“特供”“特制”“特需”“監制”等詞語介紹食品的,均被“明令禁止”標注。征求意見將一直持續到8月26日。
來源:整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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