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板問,我和老同學合伙開了一個店,當時因為沒資金,我出資比較少,占35%,同學占75%,同學有工作,就周末來店里幫幫忙,平時主要我在管理。
店里生意不錯,有利潤,但是我卻不想干了。感覺自己付出的不值,分的利潤太少,雖然有工資,但是依然不值得。而且最主要的問題是因為他股份多,有什么問題還要聽同學的,但是很多東西他因為不在店里不是很清楚,因此出現過幾次矛盾了。
這種問題在合伙開店里經常遇到,但其實在商業界早已經有了解決方案,我覺得我們開店的老板可以借鑒使用。這就是很多上市公司的“同股不同權”制度。
什么叫“同股不同權”?就是把股權里的投票權剝離出來了,分開來考慮,比如馬云,股份占阿里巴巴8.9%,但是牢牢控制著阿里巴巴,因為他的投票權遠遠不止8.9%,這段時間比較火的劉強東也是,股份只有20%,但是投票權卻超過50%。
簡單說,就是把股權分成兩部分:
分紅權和由此帶來的增值權,這部分權益由出資額來確定。
投票權或者叫決策權。這部分權益由資金以外的其他因素來確定,比如經驗,技術,個人能力,個人意愿。。。等等
這樣分開考慮,就可以解決合伙的很多問題,比如兩人合伙,出資一樣,分紅權可以55開,但是合伙協議里要寫清楚投票權不一樣,如果雙方認可a作為實際管理者,或者經驗豐富,那給a多點投票權,他后面的決策不會受到干擾。
如果合伙人多的話,我覺得這個方法是很實用,因為既考慮了出資人的金錢價值,又有效的防止了群龍無首的局面,也是對某些有突出貢獻的人的尊重。經常碰到的股份55開的例子,發生了問題吵得不可開交,誰也說服不了誰的局面也會得到解決。
也許有老板會問:那怎么保證出資人的利益呢?我雖然不待在店里,也許經驗也不豐富,但是我出了錢啊,因為投票權少,自己的利益能否得到保證呢?
這里還有一種制度是“一票否決權制度”,這個制度是防御性的設計,對于一些大的事情,比如開分店或轉讓,或者新的合伙人加入,重要股東有一票否決的能力。這樣對于出資人就是一種有效的保護。
很多老板合伙開店,什么都喜歡對半,兩個人就55開,三個人就各占33.3%,我以前是反對這么做的,因為問題太多了,主要是老板們沒有把投票權從股權里提取出來單獨考慮。假如合伙協議里也參照“同股不同權”的設計,把收益權和投票權分開考慮,這就為這種民間特有的習慣找到了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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