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瀟湘晨報
浙江杭州,黃老板在下城區一商場開了一家小吃店,主營螺螄粉。
雖然生意尚可,但黃老板這兩天卻寢食難安,因為剛開店半年就被房東強行斷電,逼著他從店里離開,理由是店鋪氣味太大,導致周圍商戶投訴不斷。
這間小吃店只有十余平,黃老板已經交了一年的房租和2萬元押金,對于房東的舉動,黃先生非常委屈:“房東跟我說有商戶投訴我,說螺螄粉太臭了,大家受不了這個味道。”
當天,房東還拿來了一份保證書,要求他保證螺螄粉的臭味不外泄,否則就立即進行清退,押金恕不退還。黃老板認為這是霸王條款,雖然自己有時忘記開抽油煙機,房東也不能以為為由直接斷電,他現在已經有一個星期沒法開門做生意。
商場負責人表示,螺螄粉店的氣味的確影響了其他商戶:“很多商戶因為受不了這個味道都在考慮退租,樓上一家電影院上座率都比以前少了一半。”
因黃老板考慮退租,而房東不愿退回2萬元押金,目前雙方仍在協商中。
@玲玲振玉:都給人斷電了,人家只能關店,押金該退給店家吧,給斷電還不給退租,啥好事都讓你這房東占了?
@DshepherdL:我租了,為何不可自己安排做什么?私自斷電是不是違法?既然考慮退租,房東又為何不愿意退錢?
@過氣巨星V:租了也不是想干嘛都行~比如接到城管部門檢訴的話,那必須停止了!特別影響到居民的話,打電話到城管投訴,那事就不一般了!然后,算不算私自斷電的話,得看供電協議是誰簽的!如果是供電局和房東簽的,基本上可以拉得挺隨性!如果是供電局和租戶簽的,那房東就不能拉了!但這可能性幾乎為零!
@pujole-bo:房東應該給退押金,這個味是沒辦法100%不竄,如確實無法協商,轉租給別人,三方約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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