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手餐飲“轉讓店”需預防10大陷阱?

    接手餐飲“轉讓店”需預防10大陷阱?
    接手餐飲“轉讓店”需預防10大陷阱?

    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10月份餐飲收入4372億元,同比增長0.8%,實現月度同比增速由負轉正!

    這說明餐飲復蘇的步伐正在加快。經過疫情的洗牌,
    街邊空出來好多“轉讓店”,很多想從事餐飲創業的人在沒有找到合適地段的時候都想接手一個準備大干一場,這本來值得慶賀,可如果不小心,在接手“轉讓店”的時候誤入陷阱,搭上時間精力不說,搞不好,還要增加經濟損失,更嚴重者,惹上官司纏身,徒增煩惱。
    接手“轉讓店”一定要謹遵8大注意項,預防10大陷阱!

    接手餐飲“轉讓店”需預防10大陷阱?
    接手轉讓店8大注意事項
    1、確定轉讓人的身份。
    看他是否有與房東的租賃協議,如果店鋪經營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鋪的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是否齊全,并初步咨詢轉讓價格及房屋的租金情況。 
    如果店鋪經營者也是承租人,則必須查看其與房屋產權人所鑒定的原始合同,并檢查其是否有轉讓(轉租)權;鑒定合同時要三方同時在場并鑒字證明。

    (即產權人、經營者、接手者)因為一般情況下轉讓之前,轉讓人都會要求在簽定協議之前要交付一定數額的定金,如果這里不注意很容易被騙。
    2、若有意接手,雙方可洽談房屋租金及店鋪經營設備、裝修等轉讓項目的具體價格。
    若談定則可預付一定數量的定金,以保證優先接手店鋪的權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條, 收條要寫清時間、金額、定金的用途等具體內容。
    這里要注意是整體轉讓還是空店轉讓,如果是整體轉讓請千萬點清設備和物品明細,免得少數量或缺質量。
    接手餐飲“轉讓店”需預防10大陷阱?
    3、雙方鑒定《店鋪轉讓協議》及《房屋租賃合同》,從而約定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
    4、合同簽署完畢,按合同約定方式結付轉讓費用。
    5、轉讓方有義務協助接手方進行過戶變更手續
    ,因此,接手方要及時憑鑒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證件到工商部門辦理好更名登記手續,以確定經營的合法性。
    6、務必考察店鋪轉讓的原因及之前的債權、債務情況,并在合同中明確注明,以免跌入轉讓合同的陷井。
    7、務必事先調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鋪地段在短期內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遷規劃
    ,從而避免 上當受騙。
    8、為了避免造成房東干涉轉讓的事情發生,請務必在合同簽時與房東約定好:有轉讓的權利,有優先續租權,房東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店鋪轉讓
    接手轉讓店十大陷阱
    可如果不小心,誤入陷阱,搭上時間精力不說,搞不好,還要增加經濟損失,更嚴重者,惹上官司纏身,徒增煩惱。
    可如果在接手“轉讓店”時能搞清楚以下幾個問題,那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1、轉手者是房東還是租賃者?

    如果是房東出租場地,那么,要請房東拿出有效的產權證,根據產權證,對房屋的建筑面積、結構等情況進行檢查,避免張冠李戴,以假亂真。如果是租賃者轉讓餐飲,必須請房東出面共同商議,分清楚哪些東西是房東的,哪些東西是租賃者的,三方當面清點,出具文字憑據,簽字畫押,方可深談。
    2、這個地方能開餐館嗎?
    不要單方面只聽信“轉讓者”的話,有條件的話,應該到房產、消防、公安、環保、街道等部門了解一番。另外,餐館周邊的老百姓對餐館經營什么態度至關重要。一方面,周邊百姓是未來的消費準顧客,忽視不得;另一方面,百姓現在的環保意識、維權意識非常強。百姓不滿意,上訪、訴訟、上門爭辯、媒體曝光,都有可能出現。

    3、“轉讓店”有歷史遺留問題嗎?
    要親自到自來水公司、電業局、環保局、煤氣公司、供熱公司等單位了解水費、電費、環保費、煤氣費、供熱費的繳納情況,如果未交清,請轉手者將剩余部分繳納完畢,并將交費發票出示,看清確認后復印留存,妥善保管。停水停電停氣,無論停哪一樣,都無法營業。
    4、“轉讓店”有違法違紀記錄嗎?
    親自到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了解工商管理費、應繳納稅款是否繳納完畢,有否罰款,如果有的話,請轉讓方到相關部門繳納完畢,并將相關票據復印留存,妥善保管。工商管理費、應繳稅款屬國家強制征收的項目,如未交齊,有可能面臨營業執照作廢、停辦營業執照、罰款等相應處罰。
    5、該店與前員工有經濟糾紛嗎?
    要將以往與餐飲有關的單位、人員聯系到,通報餐飲租售情況,盡可能查清餐飲的工資、貸款、擔保、抵押、應付賬款和經濟糾紛情況,分清責任,避免在以后的經營中發生糾紛。因為在轉讓酒店時,很多員工跟著一起“轉讓”,所以一定要分清賬。
    6、要確定合同的法律主體及合同類別。
    一定要搞清楚:合同是和房東簽約還是和轉讓人簽約;合同類別是承包合同還是租賃合同。從分清責任的角度說,合同的法律主體應選擇房東,合同的類別是租賃合同。
    7、簽訂合同,務必請房東到場。
    餐館經營火爆之后,因房東反悔發生經濟糾紛的事情數不勝數,最為常見的是從合同里尋找破綻。如果房東老謀深算,在簽訂合同時即留下伏筆,那以后的經營就“危機”重重了。餐館的房東最見不得別人借用他的房子賺錢,恨不得把所有的利潤據為己有,因此一定要注意。
    8、要確保所簽訂的合同完整有效。
    簽合同時可以咨詢專業律師,或找幾本關于《合同法》內容的書籍了解清楚。在這些地方多花一點錢,以后的經營就少了許多麻煩。
    9、支付轉讓費,應在合同簽訂完畢、所有鑰匙交接清楚之后進行。
    轉讓費支付宜晚不宜早,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以免后悔。錢在自己手里,主動權就在自己這里,這間房子不滿意,還可以到別處看看。千萬不要被個別房主的花言巧語所迷惑,畢竟,他是出租餐館的直接受益人。
    10、接手當日,馬上換鎖。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餐館的鑰匙,經手的人很多。餐館鑰匙也是餐館安全的第一道門崗,為保險起見,換鎖是第一要務。要不然,一夜之后,店內空空如也。這樣的事情,在餐館頂兌時并不少見。

    您接手轉讓店的時候有遇到哪些坑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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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丨程三月
    (圖文來源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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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作者:職業餐飲網,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kmwhg.com/225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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