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縣人民法院
近日,湖南省益陽市桃江縣,一麻辣燙店往麻辣燙中加罌粟殼粉,老板賀建明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處罰金20000元,并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為增加麻辣燙的鮮味和口感,吸引更多的食客光顧,桃江一老板在明知“罌粟殼粉”為非法食材的情況下,仍在湯料里添加“罌粟殼粉”。
近日,桃江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賀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向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支付懲罰性賠償金7500元。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賀某從2019年3月開始在桃江縣經營麻辣燙店,為了吸引更多的人來店里,其從桃江縣蔬菜市場購買了300元罌粟殼粉。并分別于2020年5月、2021年4月先后三次用紗布包裹著罌粟殼粉放入麻辣燙湯汁里熬制,制作成麻辣燙銷售給顧客食用。2021年4月,桃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抽取被告人賀某店里的鹵制湯做樣品進行檢測。經檢驗,抽樣的湯料中含有不得檢出物罌粟堿、嗎啡、那可丁成分。
法院認為,被告人賀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桃江縣人民檢察院的指控成立。鑒于被告人賀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可對其予以從輕、從寬處罰。同時,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侵害了不特定多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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