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做大,資產增值,但能給的薪酬和獎金總是有限的。短期金錢激勵,效果有限,不能給優秀人才更長遠的期待。
長期給股權激勵,
可以讓員工和老板的利益一致,共同奮斗,做大蛋糕共享企業的增長紅利。
激發內部員工的企業家精神,驅動他們立足于老板的高度做事情。
一旦入股,就上了車,不容易調整。即使分次入股,老員工也慢慢積累的股份越來越多。
前期入股的人如果不再奮斗,而是成了坐車的人,坐享股權帶來的豐厚收益,車子就越來越沉重,早期股東最終成為食利階層。
怎樣才能讓有奮斗精神的骨干員工,既能不出錢,持續穩定的為企業貢獻力量,又能逐步共享企業的發展收益呢?
TUP(Time-Unit Plan)時間單位計劃
,可以理解為獎勵期權計劃,屬于獎勵的遞延分配。
相當于預先授予一個獲取收益的權利,但收益需要在未來N年中逐步兌現。
授予時不需要花錢購買,但又跟股權掛鉤,除了分紅,還可以獲取增值性收益。
一個餐飲企業,目前凈資產是3000萬,分為3000萬股,按凈資產的每股價值1元。企業經營不錯,每股每年都能分紅0.3元。
王經理第1年被授予TUP資格,配60000股的TUP單位,作為初始權益。
第二年,
獲取1/3,相當于20000股的分紅權,可以分6000元;
第三年,
獲取2/3,相當于40000股的分紅權,可以分12000元;
第四年,
獲取100%,相當于60000股的分紅權,可以分18000元;
第五年,
獲取100%,相當于60000股的分紅權,可以分18000元;同時TUP到期,對于權益的增值,進行結算;
第五年結束時
,企業凈資產已經達到1.5億,并且增值擴股到5000萬股。那么按照凈資產,每股價值已經增長到了3元。
王經理沒有出資,獲得了5.4萬元的分紅,以及12萬元的增值權益結算。這五年里,王經理沒有躺平,而是持續奮斗了五年。
(上圖筆誤,2018年應為2025年)這樣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很好的解決骨干員工去留問題。
員工最容易離職的,是入職的前兩年。如果優秀的骨干離開,對企業來說是很大的損失。
有了TUP,對骨干員工來說,這個五年不用出錢,但每一年的分配都在增長;堅持到五年,終點就有一塊大蛋糕。中途離開,就太不劃算了。
一線城市像磁鐵,吸來無數優秀年輕人。在競爭激烈的城市,狼性文化的企業,才能活下來。
五年的TUP,正是針對年輕人的最佳奮斗周期,不怕你走,鎖定五年就夠了。到期后優秀,并愿意留下來繼續奮斗的,可以給他真正的股權。
有的企業家,把企業看成自己的終身事業,于是將經營比作長跑,孤獨而堅定地跑著沒有終點的馬拉松。
但你可以設計好模式,用TUP,讓他們跑接力賽。用一個又一個年輕人五年的奮斗,不斷地陪你一起跑一程。
如果到了五年,志同道合還能留下來的,再給股權,成為更長期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