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黎明 | 文
:投注明星運動員非常考驗企業對體育項目和運動員水平的了解程度,賽前押注,除了已經成名的運動員外,發掘潛力運動員更是難上加難。率先官宣谷愛凌的瑞幸和“三押三中”的元氣森林,在冬奧期間成功刷屏,無疑是財力、洞察力、決策能力的共同作用。
躺贏的“韭菜盒子” 和成功蹭上熱度的品牌們
提前押注風險大、要求高,對于大多數企業而言,跟新聞、抓熱度更為簡單。DQ的宣傳活動就是從中國隊首金獲得后推出的,這樣根據賽況有機推出的活動,反而讓品牌產品和比賽聯系更緊密,觀眾參與度更高。微博一網友稱,中國隊拿下6金,Ta已經吃了4個DQ的巧克力火炬筒。
為了蹭上冬奧熱點
這些品牌不幸翻車了
關于奧林匹克標志和殘奧會有關標志,這幾點要注意: 1.未經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委會、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或國際殘奧委會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經許可的合法使用人,應當嚴格按照許可范圍規范使用奧林匹克標志。 2. 未經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委會、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或國際殘奧委會許可,不得利用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有關元素發布廣告,引人誤認為與權利人之間有贊助或其他支持關系,誤導消費者。 3.奧林匹克標志和殘奧會有關標志,主要包括: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志、奧林匹克旗、奧林匹克格言、奧林匹克徽記、奧林匹克會歌;奧林匹克、奧林匹亞、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簡稱等專有名稱;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名稱及其簡稱、吉祥物、會歌、火炬造型、口號、“主辦城市名稱+舉辦年份”等標志,以及其組織機構的名稱、徽記;《奧林匹克憲章》和主辦城市合同中規定的其他與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有關的標志;殘奧會有關標志等。
同樣是蹭熱點,成功了就是上一類,蹭跑了就是這一類了。蹭熱點翻車多數是對“冬奧會”、“冬殘奧會”及奧林匹克會徽相關的使用條例不清晰導致。比如某品牌“為中國奧運健兒助威吶喊”,如果沒有使用“奧運”二字,則有可能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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