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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互聯網+餐飲時代,用戶對品牌的認知就等于對創始人的認知,產品只能做到80分,沒辦法做到100分。那么何謂品牌,產品又為何只可做到80分?
有人認為,互聯網+餐飲時代,用戶對品牌的認知就等于對創始人的認知,產品只能做到80分,沒辦法做到100分。那么何謂品牌,產品又為何只可做到80分?
1品牌是商品的附加值,有定價權
何謂品牌,品牌是人們對一個企業及其產品、售后服務、文化價值的一種評價和認知,是一種信任,簡單地講,品牌是指消費者對產品及產品系列的認知程度,可以為擁有者帶來溢價、產品增值的一種無形資產。
舉個例子,當人們到一個新的城市,對周圍環境、餐廳都有很強的陌生感時一般會選擇在麥當勞、肯德基就餐,因為熟悉,包括安全性、性價比、用餐模式等都了如指掌。
2互聯網+餐飲時代,品牌=創始人
互聯網+時代,餐飲已可以用越來越多的形式呈現在消費者面前,消費者無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沒必要非到店消費,這就導致一定程度上減弱了堂食時餐廳環境及文化對于消費者的影響,而以外賣形式展現的盒飯難以展現餐飲企業的文化及品牌的附加值。
消費者對堂食依賴程度的降低,倒逼餐廳以其他形式與其建立聯系,而品牌的塑造是一個系統長期的工程,通常企業會通過炒作、廣告轟炸、大規模的公益及贊助來循序漸進的進行塑造,而最根本的四步離不開品牌定位、品牌形象設計、品牌形象整合傳播、品牌形象建設及維護。在迅速發展的互聯網+時代,消費者沒有對一個品牌通過漫長的認知而產生依賴的時間,相反,相較于識別度不高的品牌而言,消費者對人的認知會快很多。
再舉肯德基麥當勞的例子,其先后在1987年和1990年進入中國,其在定位、成本、選址等抉擇上都推動了其品牌在消費者心中的地位,尤其是在國內還鮮有大型連鎖快餐企業的時候,肯德基已經懂得廣開店、選佳址,占領消費者心目中對快餐的優先選擇權。
在傳統的餐飲領域,企業及創始人曝光率低,非行業內人士很少有人知道一個品牌背后的創始人是誰,但在粉絲經濟下,創始人們紛紛建立并經營自身的對外平臺,如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甚至其自身還會利用各種營銷手段,參加各種沙龍、論壇等走出去,讓更多的人認識自己及其企業。因此餐飲業出現了雕爺的雕爺牛腩、赫暢的黃太吉、張天一的伏牛堂等,但他們只算作“名牌”不算“品牌”。
3從產品到品牌,需要三個階段
一是產品階段
在當今時代,產品還是最主要的嗎?答案是肯定的,但不是絕對的。薛國巍講到,世界是由認知構成的,而非事實。即在餐飲行業,產品的好吃與否是由不同消費者的感官決定,食物只可以做到80分,只要消費者出門不說“難吃”已經成功了,沒有辦法做飯人人都喜歡。所以在產品沒有基礎問題的情況下,用戶是否喜歡還是取決于用戶,而非產品。
二是模式階段
餐飲業的路邊攤一般是賣周邊的位置固定性和便捷性,其次是其產品。而有些公司是賣空間,這類公司以模式經營,主要看其定位及面對的用戶人群。比如,漫咖啡,其定位是室內咖啡的第三空間,用戶在漫咖啡內部除了水晶吊燈外看不到更多的刺眼的東西,多以木質品為主,每個用戶在其私享空間內可以待很多時間,其并非以翻臺率盈利,而是比日常快餐店要寬的多的個人空間占比服務于用戶。
三是品牌階段
如上所言,品牌是企業對消費者的一種可以提供增值服務的承諾,無論是安全、快樂還是時尚等,這些是企業在其品牌定位時找到相應的標簽用戶,并逐漸去影響這部分用戶。而公司在產品后取的名字叫“名牌”而非“品牌”。類似咖啡品類中,星巴克的品牌定位為:高品質的外帶咖啡。其內部空間有限,僅供體驗并非真為喝咖啡而設置,而每杯咖啡的價格就在30元左右。
一般情況下,每個人對某一品類的品牌的第一反應,最多可以想起三個。而在細分化、個性化、逐漸“去品牌化”的當下,各公司還在樹立品牌形象,建立消費者對產品及產品系列額認知,其根本目的就是搶占用戶的優先選擇權。而考核品牌靠的是實體市場占有率和心智認知程度,在如今靠顧客及粉絲去銷售去傳播的階段,做市場占有率還不如做顧客認知。
產品做不到完美、名牌也不能自己走出去,那就要創始人走出去,將名牌人格化,逐漸建立品牌,先在小范圍內建立影響力,強迫自己去分享和表達,對內管理團隊,對外營銷顧客。(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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