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環球時報
近日,臺“食藥署”為加強火鍋管制,要求火鍋行業從業者必須標示湯底“身份”,否則會祭出最高300萬元新臺幣罰單,折合人民幣約66.7萬元。
據臺灣東森新聞網報道,臺“食藥署”一官員表示,有營業登記的火鍋供應場所必須清楚標示湯底制作方式與主要食材或風味調料,如“番茄湯底使用西紅柿熬煮”。
如果是調味湯底,每個細項都得名列清楚,且全都要寫在菜單上,字體不得小于2厘米。
此外,如果有強調的口味也必須標示所用材料,如“藥膳鍋以當歸、雞骨熬煮”,讓業者不能再以“商業機密”為由含混帶過,同時避免發生自夸高等食材花時間熬煮,實際上是湯粉沖泡而成的情況。
對此,部分火鍋店老板表示,現在食品安全問題真的太多,標示清楚和消費者互相信任很好,但也有少數老板認為此舉侵犯商業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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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丨陳青 視覺丨馬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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