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撐下去?給餐飲人的15條實用法律建議

    文丨一大口美食榜 Lex magister

    2020的開端,對每一個餐飲人來說,都是史無前例的危機時刻,取消聚餐、停工停產,讓本已面臨著“三高一低”(房租高、人力成本高、食材成本高、毛利低)經營壓力的餐飲企業需要面對的是更大的困難和挑戰。

    筆者整理了深耕餐飲行業的法律團隊對于國家及地方政府不斷出臺政策的詳細解讀,從房租、用工、合同履行、貸款等多個方面為中國餐飲企業提供建議,以期為餐飲企業提供幫助。

    關于外賣

    Q:餐飲企業對于網絡訂餐食品配送中有哪些責任?

    A:在疫情期間,網絡訂餐數量增加,在訂餐配送中餐飲企業過程中必須采取“食安封簽”等相應措施,不得銷售、配送未采取“食安封簽”等防范措施網絡訂餐食品,確保外賣食品配送過程中不受污染。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要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關于租金

    Q:餐廳可以在疫情期間申請減免租金嗎?

    A:先看合同,是否可以按不可抗力減免租金。依照《租賃合同》中的約定,合同中如果對出現不可抗力減免租金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履行。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定,因發生新型肺炎,包括被隔離、封城、限行等緊急措施而無法自由活動)屬于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若無約定,承租方可以援用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發生了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情勢變更事由,主動與出租方協商變更合同條款,申請減免房租。

    注意:

    餐飲企業需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如政府關于交通管制、延遲企業復工復業等文件、新聞、短信、微信、現場照片或視頻等,匯總因疫情造成的經營業績銳減情況,同時對相關政府部門發布的管制通知備案存檔。另外,要及時向對方當事人發函告知相關情況,且要保留通知的證據。

    Q:餐飲企業能否在疫情期間主張解除租賃合同?

    A:《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當出現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時,當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權。但此處需注意,該條款的適用必須滿足“使合同不能實現”這一條件。

    如《租賃合同》中未約定不可抗力條款或者約定將不可抗力條款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的,由于“不可抗力”屬于法定免責條款,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不影響合同雙方直接援用法律規定,主張不可抗力免責。因此餐飲企業依然可以考慮是否援用該條款。

    注意:

    餐飲企業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9]5號》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情勢變更,繼續履行合同明顯不公平為由請求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但合同最終是否能解除,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

    Q:餐飲企業無法履行租賃合同,違約金和轉租費用怎么辦?

    A:首先,如果可以轉租,建議餐飲企業與出租人先行協商,就當前情勢,爭取約定免除轉租費用;

    其次,先看“不可抗力”與租賃合同履行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當“不可抗力”導致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的,則無論對于出租人,還是承租人而言,均應當依法不承擔民事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最后,關于合同中的定金罰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二條之規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關于薪酬

    Q:因疫情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無力支付員工薪酬怎么辦?

    A: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第二條: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Q:我們的餐廳完全停工了,員工薪酬怎么辦?

    A:如餐飲企業一直未恢復營業,根據前文提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第二條: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企業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Q:員工由于疫情暫不能返崗工作,怎么保護員工和餐廳的權益?

    A: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第一條: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Q:還有什么方法和員工協調,并借助外力規避損失嗎?

    A:首先,可以以未來企業的發展吸引員工將未來幾個月的工資作為股本投入到餐飲企業的運營中,與員工協商,成為分紅股東,共克時艱。不過需合同約定好投入的資金,分工方式,分紅周期(短期或長期)等。

    餐飲企業可以與生鮮電商、外賣服務行業合作,調配餐飲企業員工到這些企業提供服務,并由這些企業提供勞務酬勞。需要餐飲企業,生鮮電商、外賣服務等企業以及被調配的員工簽訂好合作協議。

    關于采購合同

    Q:疫情爆發前簽訂的采購合同,可以解除嗎?

    A: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當出現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時(因疫情及政府部門的政策和管理規定,導致相關活動無法進行和開展),當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權,并且免除違約責任。

    注意:

    1、餐飲企業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收集疫情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證明及其他憑證,并及時在合理期限內向對方當事人發函告知相關情況,讓對方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2、如果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小,僅導致輕微履行瑕疵,不會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能無法據此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要求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

    3、如繼續履行該合同可能會對餐飲企業造成明顯不公平的,企業可以援用情勢變更、公平原則請求法院予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Q:怎么書寫有關“不可抗力“的通知?

    A: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向對方發出通知,通知必須具備書面形式,并需要寫明如下內容:

    01.不可抗力發生的總體概括性介紹;

    02.自己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具體影響,越具體越好,不能過于籠統、含混,但同時需要實事求是,不能夸大其詞;

    03.表明自己一方對履行合同的態度,需告知對方自己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是完全不能履行合同,還是不能及時履行合同,抑或是部分不能履行或及時履行合同。這個態度應當是與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程度密切相關的,經同行業內公認的標準或尺度的審慎判斷后作出的決定。

    根據前述三所述之態度,向合同相對方提出自己的請求,包括解除合同(針對于合同完全不能履行之情形)、中止合同履行(基于審慎合理的判斷,暫時停止履行合同,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失后恢復履行)、變更合同條款(包括延遲交貨、付款、變更交貨數量等等)。該請求必須是合理的,與自己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程度相匹配的,而且必須是直接的、清晰的,而不是間接的或含混的。

    關于貸款

    Q:如何為餐廳申請新貸款和辦理續貸或展期,利率如何?

    A:在當前疫情防控期間,很多餐飲企業都現金流吃緊,如銀行短期貸款?上到期,資金鏈會更加緊張,根據銀保監會文件,我們建議企業可以積極與金融機構溝通實際情況,提供有效資產證明、待履行合同等證明材料,爭取獲得金融機構綠色通道服務,協商短期貸款還款期限 或者續貸,減輕還款壓力。

    中小微餐飲企業如獲得新的貸款,根據當前政策,貸款利率將會按政策范圍內最低標準執行。如中小微餐飲企業辦理續貸或展期,利率也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貸款利率原則上按基準利率下浮10%。具體措施有待責任單位落實,建議企業與有意向的金融積極聯系協商。

    關于社保和稅收

    Q:我們的餐廳可以社保延期和緩繳嗎?

    A: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我們建議為員工購買社保的餐飲企業可以積極與主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延期、緩繳社保,爭取更多現金流。

    例: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文件,受疫情影響的參保企業按規定備案后,可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和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后的3個月內,對在繳費期內難以足額繳納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緩繳,緩繳期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文件,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的標準,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給予穩崗返還。(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Q:有沒有稅收優惠政策,延長納稅申報期限?

    A: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1月30日下發的《關于優化納稅繳費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20]19號)的規定: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延長申報納稅期限。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全國范圍內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可以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具體時間由省稅務局確定并報稅務總局備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后,辦理仍有困難的,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

    Q:困難企業的虧損結轉年限可以延長嗎?

    A: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中提出: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關于捐助

    Q:我們的企業進行了公益捐助,可以在企業所得稅中扣除嗎?

    A:在《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中,財政部確定:

    “企業或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結:

    此外,餐飲企業在疫情期間,要加強對食品安全的嚴格把控,杜絕野生動物的買賣交易,并嚴格遵循國家政策。

    同時,我們建議有條件的餐飲企業可以在停工停產時期,組織開展線上職業培訓,修煉內功,待細化政策出臺后申請培訓補助,穩住心神,才能等來春天的復蘇。

    -END-

    編輯丨馬聰

    (部分圖片來源于網絡)

    推薦閱

    研究了西貝、海底撈的營銷案例,我發現中小餐企打造品牌的4個方法論

    餐廳要恢復營業,先搞清楚這5個問題!

    非常時期,星巴克、海底撈都關了,為何麥當勞還在營業?

    疫情期學用“11233”模板設計菜單,復工后餐廳菜品銷量翻一番

    餐飲人堅持住!復出前一定要記住這10句話

    關于餐飲招人,一位餐飲老板的十點思考

    餐老板資訊網,為全國餐廳老板,提供最新的餐飲經營技巧,了解最新的餐飲經營資訊,學習更多的餐飲營銷、管理、外賣、裝修,采購等經營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職業餐飲網,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kmwhg.com/94189.html

    (0)
    上一篇 2020年4月20日 20:15
    下一篇 2020年4月20日 20:30

    相關推薦

    發表回復

    登錄后才能評論
    小程序
    小程序
    商務合作
    商務合作
    分享本頁
    返回頂部
    亚洲精品在线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