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物中心、機場等人流較多的地方,你很可能見過或者使用過新零售品牌“天使之橙”現榨橙汁自動販售機。但在深圳,這款販售機卻因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被罰款了。
近日,南方plus的記者從深圳市市場稽查局獲悉,2018年,該局收到舉報稱“天使之橙”現榨橙汁自動販售機,其中多個與食品接觸的部件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經鑒定確認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已沒收其違法所得1199070元。
問題主要出在現榨橙汁機內部壓榨橙子的“上下爪”部件上。根據稽查局的說法,該設備內部與橙汁食品接觸的“上下爪”部件為鋁合金材質,且未覆有有機涂層,這違反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的相關規定。
深圳市市場稽查局稱,根據我國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金屬材料和制品(鍍錫薄板容器除外)中,食品接觸面未覆有機涂層的鋁和鋁合金、銅和銅合金, 以及金屬鍍層不得接觸酸性食品。
但當事人在食品經營過程中,與酸性食品接觸的榨汁機“上下爪”設備為未覆有機涂層的鋁合金,所以不符合該標準,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
深圳市市場稽查局公開的相關處罰信息截圖:
罰單開出后,“天使之橙”在微博上發表聲明“叫屈”,稱近日網上出現“天使之橙現榨橙汁自動販售機不符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相關報道,與實際情況不符,并曬出了兩張文件的照片。
2月16日,“天使之橙”方面發布的微博聲明,
其中一個文件是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管局發送給深圳市市場稽查局的《關于上海巨昂實業有限公司案件線索移送情況的復函》,落款日期為今年1月25日。
在該函中,松江區市場監管局表示,經檢驗,“天使之橙”現榨橙汁機的鋁件上下爪均符合相關國家標準,且經現場驗證,這個上下爪并不會接觸橙汁等酸性食品,巨昂方面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行為不成立,該局不予立案。
兩地不同“判罰”,恐因對“酸性食品”定義不同
為何同一個部件,兩地市場監管部門卻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斷?這個所謂的“上下爪”到底是個什么東西?究竟會不會與酸性食品接觸?
上海市場監管部門一位不愿公開姓名的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兩地市場監管部門之所以做出不同“判罰”,可能是在“酸性食品”的定義上有不同看法。
深圳:或許是把橙子表皮也視同為“酸性食品”,所以主張“上下爪”直接接觸到了“酸性食品”,應當覆上有機涂層;
上海:監管部門認為“上下爪”只接觸到橙子表皮,不接觸其果肉和果汁,不會對消費者購買的橙汁產品構成直接的食品安全風險,無需有機涂層。
截至2019年2月17日,對于巨昂在上海的總部,尚無上海市場監管部門的相關行政處罰記錄.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食品業態插上互聯網“翅膀”,成為新業態。
記者從上海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到,對于食品新業態,上海始終堅持“包容審慎”的態度,在確保守法、合規、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指導幫助新業態盡快獲證落地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美食評論員沈濤也發表微博,怒斥“天使之橙”事件。
他列舉了“天使之橙”四大謊言,及現榨橙汁自動販賣機的前身——“五個橙子”的食品安全問題:
微博部分內容節選:
一篇“天使之橙現榨橙汁自動販賣機不符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被罰120萬元”的新聞,在網上流傳。
這也是繼我于2014年3月曝光當時還叫“五個橙子”的現榨橙汁自動販賣機中有霉變橙子,因而被上海食藥監局勒令整改,所有“五個橙子”設備被撤出市場后,這種現榨橙汁自動販賣機第三次陷入食品安全風波。
上一次則是2018年6月,“天使之橙”被發現榨出的橙汁中有黑點,繼而包括該公司的機器和橙子都被爆有各種問題和缺陷,但后來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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