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職業餐飲網特約作者 楚劍
解決這一矛盾的最佳方法——做到上下平等。那如何做到上下平等呢?文中這3招你可得學會了。
案例一:西貝創始人為何痛斥員工不能吃苦?
2021年1月,西貝公司創始人在視察本公司的一家門店時,發現服務員不撤臺而痛斥服務員。從這件小事可以知道:該企業沒有解決好企業的主要矛盾。
作為企業創始人,因為沒有參與撤臺而直接指責門店服務員,這是錯誤的做法。服務員是否有錯,有店長負責。創始人應該指責的是公司總經理,然后總經理確認店長是否有責任,如果是分工不明確,主要責任在總經理,而不是店長。
案例二:領導與下屬吃飯,要主動買單
一個夏天的晚上,筆者從任職的北京某酒樓下班后不久,行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行走不到10分鐘,發現路邊一家小餐廳外有四位同事(包括一位基層管理者)正在吃宵夜,四人見到筆者后,主動提出要一起吃夜宵。雖然筆者沒有吃宵夜的習慣,但為了和員工打成一片,筆者還是停下腳步和四位同事一起用餐。聊天約15分鐘后,筆者起身和四位同事道別,但臨走前,筆者將這一桌點的所有菜都買了單。
案例三:更正保潔員月休天數與其他員工一樣
筆者擔任北京一家酒樓總經理剛幾天后,發現保潔員大爺反映了一個問題:自己每月的休息時間只有3天,而其他人休息都有4天。得知這一情況后,筆者高度重視,要知道這一做法顯然對保潔員不公平,同樣的酒樓,怎么有兩種規定呢?
確認此事后,筆者次日即加以更正:保潔員和其他人一樣每月也有4天休息。這雖然是一件小事,但這件小事滿足了員工需求,這件小事既是尊重員工的一種表現,也事關員工的人心穩定。
案例四:如何面對創始人親戚的過錯?
多年前的一天,當時筆者任職北京某酒樓總經理約1個來月,在公布了新的管理制度不久,酒樓內部有一人發表對酒樓新制度的不滿言論,此人是酒樓采購員,也是創始人的親戚。得到舉報后,筆者先請創始人勸說該采購員改正錯誤,但沒有說通,該采購員還是我行我素繼續發布不愿意遵守制度的言論。
作為管理者,知道這種現象一旦蔓延,必然會影響其他員工的工作。為了將事態消滅在萌芽狀態,筆者果斷決定:勸退該采購員。該采購員被勸退后,等于對其他員工起到了教育作用,便于新制度的順利執行。
不過,這與創始人的全力支持是分不開的,不袒護親戚,支持總經理的決定,說明創始人是有眼光的。對于管理者來說,也應該真做到只認制度不認人,這樣才能落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而主要矛盾即勞資雙方的不平等正是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產生的。
也就是說,主要矛盾的解決,等于反作用于根本矛盾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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