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屬于先付款后消費,消費糾紛多,消費風險大。特別是疫情以來,一些餐廳倒閉,相關餐廳無力退還消費者預付款或惡意“跑路”,致使針對餐飲預付卡消費投訴增加。餐飲占服務投訴總量較大,主要有餐飲質量問題,防疫影響合同履行問題,服務質量問題,商家宣傳、承諾問題。

01
餐飲預付卡
先付款后消費
餐飲預付卡是指從事餐飲業的企業發行的,僅限于在本企業或本企業所屬集團或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服務的預付憑證,包括以磁條卡、芯片卡、紙券等為載體的實體卡和以密碼、串碼、圖形、生物特征信息等為載體的虛擬卡。
預付卡也叫會員卡或儲值卡,為消費者提供預充值服務,充值后消費者憑借實體卡或者虛擬卡,可以據實劃扣消費金額。
對于餐飲企業來說,使用預付卡,相當于營銷前置,可以提前把消費資金流入企業資金池,使得企業的流動資金更加充裕。同時,可以提前鎖定客戶。
02
預付卡是雙刃劍
設立7天冷靜期

預付卡是一把雙刃劍,用得好,有利于企業的經營,用得不好,就相當于提前預支了消費費用,當企業遇到流動性困難時,就會雪上加霜。比如,今年3月,成都南三集粹餐飲有限公司閉店停業,使得會員儲值款退錢無門,有的消費者儲值款高達5萬元。成都高新區消協第一時間發函給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通過行政臨時性措施,防止公司注銷“跑路”。最終為22名消費者全部退款26萬余元。
糾紛多發,就需要管理跟上,日前,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與北京市商務局共同發布了《北京市零售、餐飲、居民服務業單用途預付卡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從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合同中設立了7天冷靜期。
合同中設置了預付卡預收資金專用存管賬戶作為履約保障措施;明確了經營者的經營場所租賃期限信息、調整營業時間、暫停營業、歇業、轉讓或注銷等重要事項的告知義務;設立了7天冷靜期,賦予消費者在未實際使用預付卡消費的情況下,7日內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對退費、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進行詳細約定,減少退費糾紛,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等。
附:

原創文章,作者:東方美食,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kmwhg.com/240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