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么一種辣椒是湖南本土辣椒界“扛把子”,那就是被譽為“椒中貴族”的樟樹港辣椒。
餐飲行業歷來對消費市場十分敏感,常常是什么菜火就賣什么菜,什么食材火爆就做什么食材。
不過,一份印有“樟樹港辣椒”的菜單,讓不少餐飲老板惹上了官司。
01
樟樹港辣椒剛開花
餐廳已賣得火熱
“樟樹港辣椒”,湘陰縣樟樹鎮的特產,很多人在剛上市不管多高價格都要嘗一口。2013年,湘陰縣樟樹鎮辣椒產業協會注冊了“樟樹港辣椒”系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有效期為十年。
隨著“樟樹港辣椒”知名度越來越高,不少菜市場、生鮮店、餐廳開始售賣。
湘陰縣樟樹鎮辣椒產業協會稱:
他們調查發現有時候辣椒還在地里開花,餐廳就有得賣,有的餐館甚至一年四季供應。為了維權,他們起訴了幾家餐館。
今年1月,協會調查發現:
被告某餐館在菜單上用了“樟樹港辣椒”字樣。但該菜品所用原料辣椒,并非正宗的“樟樹港辣椒”,更何況這個季節,樟樹鎮并不出產辣椒。因此,被告銷售名為“樟樹港辣椒”的菜品,侵犯了權利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02
“樟樹港辣椒”菜名
算商標使用還是侵權?
3月4日,湘陰縣樟樹鎮辣椒產業協會向岳麓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餐館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共計3萬余元。
原告向法院提交了用以證明被告侵權事實的《公證書》、被告餐館菜單及自己為提高品牌知名度投入的資金憑證等證據。
對此,被告餐館稱,自己從事的是餐飲服務行業,賣出的是一道名為“樟樹港辣椒”的菜肴,與原告商標保護的類別不同,經營范圍不同,不構成商標侵權。在菜單上使用“樟樹港辣椒”,是對菜肴原料做說明性使用,不會對原告的辣椒品種保護和市場銷售產生影響,不構成商標性使用。
此外,隨著技術的進步,“樟樹港辣椒”已不再是一季產品。原告不能以此認為被告菜肴所用原料辣椒是假冒的。被告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證據,即媒體有關報道,用于證明“樟樹港辣椒”現已一年四季產出。
03
法院:被告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
近日,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湖南首例侵犯“樟樹港辣椒”注冊商標專用權案,并作出判決。
法院認為,與普通商標相比,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地名是其核心組成部分,也是主要的識別部分。菜單上的“樟樹港辣椒”雖是一道菜名,實際指向的卻是菜品原料辣椒,客觀上有利用涉案商標“樟樹港辣椒”的市場知名度和品牌名氣招攬顧客的嫌疑。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性使用,構成商標侵權。
責令被告某餐館停止銷售侵犯“樟樹港辣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并賠償原告湘陰縣樟樹鎮辣椒產業協會1萬元。此外,部分類似案件的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
04
哪種情況可免除賠償責任?
法官介紹,根據商標法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比如有供貨單位合法簽章的供貨清單和貨款收據或者供貨單位認可;
或是有供銷雙方簽訂的進貨合同且經查證已真實履行的;
或者有合法進貨發票且發票記載事項與涉案商品對應的等情況屬于合法取得。
本案中的被告,既不能證明其商品符合使用地理標志條件,又不能證明自己是合法取得,依法不能免責。
餐飲老板需注意!
在進貨過程中應當盡到合理謹慎的義務,妥善保管好供貨清單、貨款收據、進貨合同、發票等相關憑證。
對于銷售的商品并非來源于特定地區等不符合使用有關地理標志條件的,不得直接使用有關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或作商標性使用。
說白了,我們在起菜名的時候,切勿直指某個地方食材名稱,誰知道那個地方的食材有沒有被注冊商標了呢?
來源:華聲在線、瀟湘晨報
內容精選
內容精選
↓↓↓
點擊圖片 即可閱讀
編輯 | 是八角呀 霍東
合作交流/轉載 13331083197
圖片選自網絡,侵刪請聯系
2020年一帆風順,趕緊點個“在看”
2020年一帆風順,趕緊點個“在看”
原創文章,作者:餐飲總參,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kmwhg.com/39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