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早報網
臺灣鹽酥雞創辦人陳廷智,開設的“臺灣第一家有限公司”,涉嫌以可致癌的工業用碳酸鎂摻入調味料,8年來賣遍全臺鹽酥雞攤檔、小吃店。
臺法院昨日宣判,認為陳廷智不知情獲判無罪,但其兒子陳星佑、女兒陳鏡如違反《食安法》,分別被判2年及1年徒刑。
陳廷智(81歲)是官方認證的鹽酥雞發明者,40年前靠賣炸雞走紅后,開設臺灣第一家公司專賣椒鹽粉等調味料。
該公司自2007至2015年,將生產的16項椒鹽粉等產品,摻用重金屬砷及碳酸鎂,公司還涉及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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