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裁判文書網3月25日披露此前任職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餐飲專家的高傳峰,因在三年間向兩家餐飲服務商索取錢款共計1024.7萬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二審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高傳峰于2017年2月15日入職字節跳動,擔任“餐飲專家”工作,全面負責公司餐飲供應商的引入、對接、日常監督、資金結算、合同續簽等環節。
同年4月11日至2020年5月21日間,高傳峰利用擔任上述職務的便利,在北京市海淀區五道口等地向字節跳動公司餐飲供貨商北京吾午后勤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和北京幫仁健悅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索取錢款共計人民幣1024.7萬元,為上述公司在資金結算、合同續簽等環節謀取利益。
餐飲商家張某證言表示,2017年4月份,高傳峰約其在海淀區某大廈下面的咖啡廳見面。高傳峰表示,他負責字節跳動后勤方面的工作,并詢問張某公司發展空間及運營情況,暗示張某給好處費。開始高傳峰說3%,之后高傳峰又給張某打電話要4%,張某同意后雙方就開始合作了。之后張某就按照每月4%的比例通過現金形式給高傳峰好處費,前后大約給了他四五百萬元。
餐飲商家明某證言表示,2017年4、5月份的時候,高傳峰約明某見面,問明某知不知道行規,明某就問對方要幾個點,后雙方約定按照每個月所結算服務費3%的比例給高傳峰好處費。明某一共給了高傳峰400余萬元的好處費,每次都是在某東路的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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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蘇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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