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禁止“刪差評”新規擬定,這次專門盯外賣“評價”體系!


    遇到這樣的差評,你想刪除嗎?



    近日,市場監管部門發布對《網絡交易監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明碼標價,不得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刪除用戶不利評價,不得違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務。



    據悉,本次公開意見征求稿反饋截止時間到2019年5月29日。


    意見稿中分別對經營者、平臺、用戶3者權益進行說明,細化了《電子商務法》中相關管理條例。


    1

      經營者不得刪除不利評價


    重視評價,越來越成為多數餐飲人的共識。


    餐飲行業突破4萬億大關的同時,外賣作為重要一員,貢獻率逐年增長,使許多傳統企業不得不直面外賣的經營模式。


    從電商行業跨界做外賣的餐飲人告訴外賣君,運用電商經驗,在外賣運營中發揮了“評價”環節的作用,形成良好的服務體驗,促成品牌成長。



    征求意見稿第十五條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刪除用戶不利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2

    顯著標明競價排名的“廣告”辨識度


    征求意見稿第三十二條規定,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銷量、信用等以多種方式向消費者顯示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對于以競價排名、程序化購買廣告等方式顯示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采取消費者能夠辨識的方式顯著標明“廣告”。



    值得注意的是,本條規定與《電子商務法》第四十條不謀而合,但本條規定著重強調“廣告”的辨識度。


    電商法規定第四十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銷量、信用等以多種方式向消費者顯示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對于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相關處罰規定:

    02

    第六十五條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未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向消費者顯示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中以競價排名、程序化購買廣告等方式顯示的商品或者服務未顯著標明“廣告”的,依照《廣告法》的規定處罰。


    3

    注重用戶體驗,用戶權益保障加強


    一位新開業的餐飲人這樣對外賣君表示,現在開店,自己專門招了個女客服,主要特點是聲音好聽,負責售后電話回訪。比如,在消費者收到自家餐品30分鐘后,進行電話回訪,詢問菜品口味,送餐體驗以及改進建議。


    “消費者主動評價意識淡薄!因為女孩子聲音好聽,接電話的人就能耐心聽下去。如果對餐品滿意的話也會給五星好評。如果給差評,就詢問理由,進行售后服務。”


    意見稿第二十三條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明示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的方式、程序,不得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


    網絡交易經營者收到用戶信息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的申請的,應當在核實身份后及時提供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用戶信息。用戶注銷的,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立即刪除該用戶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約定保存的,依照其規定。


    4

    明確與平臺關系,服務協議有法可依


    經營者要求退出平臺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阻止,并應當按照修改前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承擔相關責任。


    意見稿第二十九條規定,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修改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公開征求意見,采取合理措施確保有關各方能夠及時充分表達意見。修改內容應當至少在實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電商法第三十四條也曾明確規定本條。


    處罰規定:


    對應法律責任: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5

    其他相關規定(摘錄)


    第十六條 網絡交易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網絡交易經營者必須出具,不得拒絕或者附加條件。




    第二十條  網絡交易經營者搭售或者以多種選項方式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或者選擇特定商品或者服務作為消費者默認同意的選項,并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費者能夠自主行使對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第四十條  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在每一個公歷年度內至少每半年向其住所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一次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當年6月30日以前設立登記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自設立登記的下一個半年度起報送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當年6月30日以后設立登記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自設立登記的下一個公歷年度起報送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


    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可以要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直接向其報送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

    鼓勵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增加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的頻次。



    對于《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你有什么想說的?歡迎下方評論區留言。

    —— END ——


    編輯 | 四喜 內容 | 外賣頭條

    圖片|來源  網絡

    來稿 | 微信:17516466881

    聲明|未經授權嚴禁轉載,違者必究!


    —— 相關閱讀推薦 ——





    餐老板資訊網,為全國餐廳老板,提供最新的餐飲經營技巧,了解最新的餐飲經營資訊,學習更多的餐飲營銷、管理、外賣、裝修,采購等經營知識

    原創文章,作者:外賣頭條,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kmwhg.com/61371.html

    (0)
    上一篇 2019年5月6日 22:00
    下一篇 2019年5月6日 22:22

    相關推薦

    發表回復

    登錄后才能評論
    小程序
    小程序
    商務合作
    商務合作
    分享本頁
    返回頂部
    亚洲精品在线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