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疫情的沖擊后,無論是街邊還是商場的店鋪空置率都高了不少。而不少人也開始搶鋪租鋪,希望能來個“抄底”。然而,接手轉讓店也處處是坑,小心抄底不成反被“薅羊毛”。
據中城商業研究院發布的《5-7月中國實體商業信心指數》調研報告顯示,步入后疫情時期,商鋪“掉鋪”現象較疫情期間明顯好轉,43.5%的樣本商場商鋪出租率有所回升,但仍有32.4%的樣本商場商鋪出租率出現下滑。
而贏商大數據檢測數據顯示,上半年全國19個一二線城市1000多家已開業購物中心共調整商鋪近6.6萬個(關店+開店),調整幅度遠超以往;整體出租情況表現不佳,平均空置率環比漲幅近46.3%至8.88%,約1/3商場空置率超過10%。廣州、杭州、重慶、長沙、蘇州、廈門、昆明、福州等8個城市購物中心平均空置率超過10%。
一方面是高空置率,不少餐飲品牌退租關鋪轉讓;另一方面則是不少餐飲品牌趁機攻城略地,公開招租招人。如老鄉雞、百福旗下的餐飲品牌,都在積極地尋找店鋪加快布局。
于是,我們就看到這樣的一個現象:眼看店開了又關了,又眼看門頭換了招牌店內換了人。速生速死,這是餐飲行業常見的現象。然而在這個“熱鬧”的背后,卻可能隱藏著不少關于“轉讓的陷阱”。
01
懵了!交了13萬轉讓費,
準備開業時另一個店主找上門了
雖然受到疫情的影響,各地餐飲業受到一定程度的打擊,但是餐飲旺盛的生命力讓餐飲迅速得到了復蘇。其中,以奶茶行業最受歡迎。
在湖北的武漢,奶茶店的生意一直都是最好的,無論是堂食還是外賣。而正是看到了這樣的商機,武漢的文女士很早就看中了武漢某職業技術學院內一奶茶店,并和上一任店主梁某簽了轉讓協議。
因為文女士和梁某都是同行,平時互相認識,所以簽署了轉讓協議與租房合同后,文女士當時并沒有拿回轉讓協議與合同,而是代交梁某保管。
△圖文無關
之后因為種種原因,文女士的奶茶店一直都沒裝修,最近幾個月她開始裝修店鋪,準備開業的事宜。
誰知道,8月25日,當她在門店忙碌準備開業的時候,卻來了一位王先生,說這家店是他的。
正在店內忙碌的文女士突然見到了自稱店主的王先生,兩人均是一愣,隨后拿出相關協議進行比對,大家都有協議,并且都是和梁某簽的,一時爭論不休。
過了三天,文女士和王先生約梁某來店里解決一店二主的問題,梁某迫于壓力說出了事情。
原來,今年3月,一直想要在武漢某職業技術學院內開奶茶店的王先生考慮到疫情對線下經營的影響,主動通過微信聯系了梁某,說自己愿意接下這家奶茶店。
當時沉迷于網絡炒幣的梁某動起了壞心思,對王先生隱瞞了自己已經將奶茶店轉讓出去的真相,謊稱自己仍是奶茶店經營業主,并將自己代文女士保管的轉讓協議與合同出示給王先生以獲取信任。王先生看到合同沒有任何懷疑,于是按照約定交了門面轉讓金人民幣130000元。同時,王先生和梁某也簽了轉讓協議。
而這時,真正的店主文女士卻毫不知情。最后,文女士選擇了報警。
目前,因梁某無店面的經營、轉讓權,其與王先生的協議作廢,店面仍由文女士經營,王先生的經濟損失正在追繳。
據查,嫌疑人梁某現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好好的想開個店,結果付了13萬轉讓費,卻最終店還不是自己的,而且這個錢還不知道能不能要回來,真的是虧大了。
02
避免一店二主
這些轉讓店的坑,千萬不要踩
在餐飲行業,除非你找的是一手房東或者找的是直接物業或者一手商鋪,不然大家都難以避開這個轉讓費或叫喝茶費的東西。
那么,什么是店鋪轉讓費?
店鋪轉讓費是指租戶在店鋪租期內(未到期)將房屋轉租,把和房東之間的租賃剩余期限,連同租戶裝修、原來購買的設備、經營項目(貨物、加盟許可費、其他無形資產)等,一并轉給下一個租戶,其向下一個租戶收取的超過應收取房租的費用。
簡單來說,就是店鋪在轉讓時,原店主為了彌補損失,向下家收取除房租以外的費用。
一般誰來收取轉讓費?
轉讓費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只是市場的一個產物,主要是由轉租方和承租方商量來定(有時候還有房東參與)。一般來說,轉讓費是交給上一任租客的,房東本人不收取轉讓費,誰得益誰負責。
所以,上文中梁某就可以收取王先生的13萬轉讓費。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像王先生那樣的遭遇呢?紅餐網為此整理了以下一些關于轉讓店常見的坑,希望可以讓大家規避風險。
01
千萬不要輕信轉讓信息
“我這個門店位置好,客流旺,手續齊全,接手就能營業……”很多店主為了更快地把店轉出去,可能會把店鋪信息過于夸大,甚至說得天花亂墜。
店鋪信息是真是假,最好實地考察,眼見為實。要看店鋪的經營數據甚至蹲點考察。
02
一定要查清楚產權
很多餐飲新手不明確轉讓方是一房東還是二房東,也不重視產權證,導致接手經營三個月,房東拒絕續租,關門收鋪。
因此,簽約之前要確定合同的法律主體及合同類別,搞清楚合同是和房東簽約還是和轉讓人簽約;合同類別是承包合同還是租賃合同。從分清責任的角度說,合同的法律主體應選擇房東,合同的類別是租賃合同。承接一家門店,無論是一房東還是二房東,都要請房東拿出有效的產權證。根據產權證,對房屋的建筑面積、結構等情況進行檢查。
如果是租賃者轉讓餐飲,必須請房東出面共同商議,分清楚哪些東西是房東的,哪些東西是租賃者的,三方當面清點,出具文字憑據,三方確認。如果二房東是承租方,需要明確他的租賃日期。簽訂合同,務必請房東到場。
03
了解是否有餐飲資質
很多餐飲新手接手二手門店的時候并沒有問清楚是否可以開餐廳,結果剛裝修完,就被投訴,不準經營。
因此,簽訂合同前一定要明確是否能做餐飲,可到消防、公安、環保局、街道等部門了解。
04
查清歷史費用
這個是必須交接清楚的,不然你準備開業了,卻發現煤氣和電不通,還欠了一大筆費用,那就慘了。
為了規避這些問題,可以到相關的物業部門查清楚水電煤氣等的繳納情況,如果未交清,請轉手者將剩余部分繳納完畢,并將交費發票出示,看清確認后復印留存,妥善保管。
05
有無違法違紀記錄
轉讓店有違紀違法記錄,如工商管理費、應繳稅款屬國家強制征收的項目,如未繳或未繳齊,有可能面臨營業執照作廢、停辦營業執照、罰款等相應處罰。
親自到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了解工商管理費、應繳納稅款是否繳納完畢,有否罰款,如果有的話,請轉讓方到相關部門繳納完畢,并將相關票據復印留存,妥善保管。
06
了解上任店主是否拖欠員工工資及經濟狀況
店接手完畢開始裝修營業,竟然有人來討薪或者其他款項,不但晦氣還很大地影響了生意。
因此,接手前要盡可能查清前任店主是否拖欠員工工資、是否存在貸款、擔保、抵押、應付賬款和經濟糾紛等情況,分清責任,避免在以后的經營中發生糾紛。
07
弄清市政規劃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好的店鋪,誰知剛接手,附近就要拆遷了。接手轉讓店之前,從周邊以及規劃局部門等了解情況,搞清地域規劃,排除憂患。
08
合同細則要寫清
簽合同的時候,金額、設備等都沒問題,卻沒寫清是否可以轉讓、租房費用每年遞增多少、租金多久之內不能漲。結果自己需要把店轉出去時,卻沒有辦法;或者生意變得火爆,卻被房東要求加租……
因此,簽合同前,確定幾條大點,然后將每一條合同細致查看,查漏補缺。
結語
在餐飲經營的過程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陷阱。很多時候,無論是小白還是餐飲老手都防不勝防。各位餐飲經營者,要做的就是在創意過程中小心謹慎,做好調查,擦亮自己的雙眼,看準合同,認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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