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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是很多餐企奮斗的目標,于是就有了資本進入,也就有了很多無奈的吶喊。 近日內參刊發的《中國烤魚1哥談融資血淚:我是這樣一步步丟掉企業所有權的!》是一個案例,今天再談談俏江南,張蘭是怎樣一步步丟掉企業所有權的! 大量細節,法律條款的解讀讓敗局的關鍵“躍然紙上”!主要有三點: 一、因上市夭折觸發了股份回購條款; 二、上市失敗后,企業經營陷入了不良狀態,沒有足夠的錢去回購這部分投資人的股權,所以使得鼎暉啟動了領售權條款; 三、公司的出售成為清算事件又觸發了清算優先權條款。
俏江南融資的行業背景
2008年金融危機,使得資本開始尋找波動不是特別大的行業,具有強現金流的餐飲行業成為首選。
在此背景下在2007年、2008年百盛入股小肥羊,快樂蜂收購永和大王、IDG投資一茶一座,紅杉投資鄉村基……
2008年9月,鼎暉就以等值為2億人民幣的美元換了俏江南大概10.53%的股權,按照這個來計算的話,俏江南當時投資估值約為19億元。因為俏江南還沒有上市,這些來自于公開報道的數據不敢保證完全真實,但原理大概是不錯的。
俏江南融資后連環觸發三個條款
俏江南融資之后,因為后續發展不是特別好,使得它連環觸發了股份回購條款、領售權條款和清算優先權條款。下面簡單介紹一下這三個條款。
典型的清算優先權條款是什么意思?如果公司觸發清算事件,A類優先股股東(即投資人)有權優先于普通股股東(即創業股東)每股獲得初始購買價格2倍的回報。
除了資不抵債,公司因合并、被收購、出售控股權或主要資產,從而導致公司現有的股東在存續公司的股權比例低于50%,均被視作清算事件。
典型的領售權(強制隨售權)條款。領售,就是領銜出售;也叫強制隨售權,也就是這個條款一旦觸發的話會強制創始人股東隨他一起出賣股份。領售權條款意味著,企業出售與否的命運并不按照持股多少來投票。
典型的股份回購條款,如果大多數A類優先股股東同意,公司應該從第5年開始分3年回購已經發行在外的A類優先股,回購價格等于原始發行價格加上已宣布但尚未支付的紅利。
俏江南是怎么觸發這些條款的
俏江南融資之后它的擴張也是在加速,她當時的計劃是兩年之內新增20家門店,于2010年末超過50家門店。
那個時候有媒體報道俏江南跟鼎暉簽署了"對賭協議",如果非鼎暉方面原因,造成俏江南無法在2012年底之前上市,鼎暉有權以回購的方式退出俏江南。
實際上這個不能叫對賭條款,這是非常標準的股份回購條款。
鼎暉設置股份回購條款有沒有合理性?
其實按照PE或者VC基金的運作方式,他們都是從現金出去現金回來,所以他們基本上是需要謀求退出的通道。最典型的有兩個,IPO或并購。IPO,就是上市;并購,就是被第三方收購,然后投資人順勢套現退出。
鼎暉要求俏江南2012年底上市,也就是說他2008年投資的,要求俏江南4年之內就必須上市。為什么會設4年的時間?因為一個有限合伙制基金的存續時間一般是十年左右,其中,一般募集到資金之后前4年都會找項目投資,第5年開始就會要求退出了,第5-7年會把投的項目要求陸續退出,第十年的時候可以把所有項目變現。
正是因為有股份回購條款的約束,所以俏江南上市也有一個時間表。2011年3月份俏江南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了上市申請,考慮到當時A股的上市排隊數量大概六七百家,還有審核流程,所以要在這個時間點報材料的話,到2012年底能夠完成上市,其實時間是相當緊迫的。
但是當材料報上去以后,所有餐飲企業在A股的IPO申請當時處于被凍結狀態。
為什么凍結?
因為采購端與銷售端都是現金交易,收入和成本無法可靠計量,無法保證會計報表的真實性。所以2012年1月30日,證監會例行披露IPO終止審核名單,俏江南位于其中。
因為時間緊迫,俏江南馬上在2012年4月份啟動了赴港IPO,但也是波折不斷。
最大的約束是,民營企業去香港或者境外上市的10號文《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是商務部2006年發布的,當時張蘭正好受這個文件的約束,所以變更國籍去規避,而在執行過程中又意外曝光了。
這個曝光的背景是什么呢?
張蘭移民了,移民到哪里去呢?移民到一個加勒比的小島上去了。
她說"如果不是為了企業上市,我為什么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份,去一個鳥不拉屎、氣溫四十多度的小島?去一次我得飛24小時,幾百年前那是海盜生活的地方"。
雖然成功規避了10號文,卻遭遇市場寒流,受重拳反腐及"中央八項規定"的影響,奢侈品、高檔酒店、高端消費遭遇拐點。
影響具體是怎么樣?因為俏江南是非上市企業,從來沒有公布過財務報表,所以無從得知。但是我們可以去看同樣是上市公司,2009年在A股上市的湘鄂情,它跟俏江南大體定位差不多。
湘鄂情從2012年13.64億元收入,到2013年的時候收入變成了8.02億元,到2014年變成了6.21億元,到了今年上半年只有1.49億元了,下滑非常慘烈。再看一下凈利潤,2011年達到頂峰9400萬元,2012年下降到8100萬元,2013年是虧損5.7億元,到2014年更是巨虧7.14億元。
俏江南沒有能夠在2012年末實現IPO,就觸發了"股份回購條款",假如鼎暉在協議里面要求每年20%的內部回報率的話,那么2億元的原始投資到2013年的時候退出回報至少4億元。
當時俏江南處于經營非常困難的情況,它的門店從70個縮減到50個,根本拿不出4億現金去回購鼎暉所持有的股份。
上市不成,又觸及“領售權條款”
鼎暉股份回購是沒有辦法執行了,但鼎暉還有他的工具,啟動了"領售權條款",按照標準條款,如果說多數A類優先股同意出售或者清算公司,則其余股東都應該同意此交易,并且以相同的價格和條件出售他們的股份。
換句話說,如果鼎暉同意賣這家公司,張蘭是必須同意的。所以當時鼎暉就找到歐洲一家最大的私募股權基金CVC。
媒體報道顯示,CVC3億元獲得了82.7%的股權。如果數據真實,折算當中俏江南的估值是22.1億元,僅僅略高于鼎暉入股的時候19億元估值高一點點。
鼎暉轉讓10.53%的股份,張蘭跟隨出售72.17%的股份,整個是82.7%,這個股份數量已經超過50%,因為超過了50%,就可以視作是一個清算事件了。
清算事件又觸發“清算優先權條款”
那么這個清算優先權的條款會導致什么后果呢?就是鼎暉和張蘭一起賣股份,所收到的出售股份的錢要優先保證鼎暉2倍的回報,如果有多余就可以分給張蘭,如果沒有多余,張蘭顆粒無收。這個交易估值是22.1億元,比鼎暉入股時的估值19億元高一點,說白了,鼎暉賣股份就是保了個本。
所以鼎暉要求2倍的回報,那么差額部分必須由張蘭賣股權來補。張蘭出售72%的股份,大概能獲得16億,其中拿出2-4億補償鼎暉,實際上她套現約12億元。
對CVC來說,鼎暉拋過來的是"燙手山芋",他也不傻,設了安全閥,一是壓低了交易價格;二是杠桿收購。
這個杠桿收購有兩個特點:
一是投資人只需支付少量的現金,就可以撬動大的收購;
二是除了自有資金之外,剩余的收購資金依靠外部債權融資完成的。那么日后還款依靠收購的企業所產生的內部現金流。
上圖是一個原理圖,CVC當時為了收購俏江南,設了一個殼公司叫"甜蜜生活美食控股",他把股份抵押給債權方,拿到自有資金和銀行融資后,就支付了現金到鼎暉和張蘭,鼎暉張蘭就把82%的股份給到這家殼公司。
之后,殼公司把俏江南吸收合并,甜蜜美食生活更名成俏江南,原有的俏江南就注銷了。這個殼公司欠銀行的錢就變成俏江南所欠的錢了。所以還款也依靠俏江南日后的現金流產生。
當時CVC所收購的3億美元總代價,其中銀行融資1.4億美元,債券募集1億美元,CVC自己只掏了6000萬美元,所以他依靠6000萬美元自有資金完成了3億美元的并購,杠桿大概是5、6倍的樣子。
如果俏江南的經營情況也沒有好轉,就沒有辦法依靠它自身的現金流去償還并購貸款。如果說償還不了,就只有CVC自己掏錢去還了,但是他又不想陷得太深,所以他干脆放棄了這個股權,企業所有的股權都被銀行接管了。
包括CVC和張蘭自己,都是從董事會出局了,銀行委派了香港保華顧問進駐了俏江南,香港保華顧問是專門做清算這一類的業務。我記得以前太子奶這個案例也是香港保華顧問來去做清算的。
張蘭出局以后,她聲稱CVC未經其同意而抵押了她所持有的股權,要起訴CVC。不知道她是真不知道還是假裝冤枉,其實當時CVC收購俏江南的時候,這一攬子協議當中肯定是包含了這個抵押條款的。
如果沒有簽字,在銀行辦理股權抵押是沒有辦法進行下去的,所以毫無疑問張蘭肯定是簽了字的。所以她說她不知情,是站不住腳的,張蘭要重新回到俏江南也是不太可能的。
來源:新財富雜志
作者:蘇龍飛
統籌:劉曉紅
編輯:閆太然
視覺:陳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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