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職業餐飲網 孫佳瑤
“山雞是野味,李子壩梁山雞不是野味!跪求不要屏蔽啊,這是行業的至暗時刻,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2月25日凌晨,李子壩梁山雞創始人楊艾祥遭遇了一件“烏龍事件”,“梁山雞”被誤認為“山雞”,被美團屏蔽了!還好幾個小時以后,美團為其解封!
不過為什么突然就被屏蔽了呢?
這是因為國家頒布了關于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新條例!
2月24日,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于公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制度的建立,意味著野味市場失去了合法基礎。一時間,不少餐飲老板慌了,鴿子、牛蛙、兔子、蛇等類似的品類以后還能不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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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發布新規:全面禁食所有陸生野生動物!
因為野味,17年前爆發了非典,全國經濟損失慘重;同樣因為野味,2020年全國被新冠病毒侵襲,國家經濟再受重創,停工停業!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部門:“食用野生動物風險很大,但‘野味產業’依然規模龐大,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了重大隱患。再也不能無動于衷了!”
1、禁食所有陸生野生動物,人工飼養和繁育的也不行!
為了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決定》第二條對于禁食的野生動物,做出了規定:
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也就是說,不僅在野外生活的野生動物不可食用,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不可食用!
雖然截至發稿時,《決定》尚未公布詳細的“全面禁食名錄”。
但是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主任楊朝霞說:“除《野生動物保護法》原有規定范圍外,該規定還將‘三有’類野生動物以及地方重點保護動物也納入了禁食范圍。不少新晉網紅動物如竹鼠就屬于‘三有’動物,這意味著食用竹鼠或將成為禁止行為,不少特種動物養殖業也將遭受沖擊。”
現在在某寶上的所有活體竹鼠、倉鼠等已經全體下架了!
2、兔、鴿等人工養殖技術成熟的動物,可以吃!
《決定》第三條明確表示:
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于家畜家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遺傳資源目錄。
隨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對于部分產業鏈作出解釋:
第一,捕撈魚類等天然漁業資源是一種重要的農業生產方式,也是國際通行做法,漁業法等已對此作了規范,根據各方面的一致意見,按照決定的有關規定,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范圍。
第二,比較常見的家畜家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動物,依照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管理。還有一些動物(如兔、鴿等)的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群眾已廣泛接受,所形成的產值、從業人員具有一定規模,有些在脫貧攻堅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按照決定的規定,這些列入畜牧法規定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也屬于家畜家禽,對其養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適用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并進行嚴格檢疫。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家畜家禽的具體范圍按照國家公布的目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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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第一個響應號召,甲魚、蛇、狗、鳥或將被禁食!
雖說中央發布的《決定》并未明確公布“禁食名單”。但是在第七條中表示: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依據本決定和有關法律,制定、調整相關名錄和配套規定。
也就是說,具體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還要等待各個地方政府根據《決定》以及當地實際情況來自行調整!
隨后一天(26日),深圳第一個響應號召,發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公開征求意見》(下文簡稱《意見》),不僅給出了禁食“黑名單”還給出了可食“白名單”,禁食范圍從野生動物擴大到其他非保護類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飼養的野生動物和寵物等。
1、白名單:豬、牛、羊、驢等9種家禽家畜可食用!
可食用的白名單分兩類:
一是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九種家禽家畜;
二是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
但是,蜂蜜、燕窩、雪蛤等動物相關衍生物,已被廣泛接受且具有較為成熟的檢驗檢疫標準,不在禁食之列。
同時,授權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并結合深圳實際,補充制定其他可以食用的家禽家畜目錄,以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的生活需要。
2、黑名單:甲魚、龜、蛇、鳥、昆蟲或不可食用
經人工繁育、飼養的龜、甲魚、蛇、鳥、昆蟲等野生動物,因無法保證食用的安全性,《意見》將其排除在可食用動物范圍之外。此外,貓狗等寵物,以及用于科研實施的動物納入禁食范圍。
對于黑名單的范圍,官方回應為:“目前人工繁育、伺養的野生動物的監管體系尚不健全,檢驗檢疫標準和手段無法滿足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作為食品的防疫要求,監管部門在執法中也難以分辨野生動物是野外捕獲的還是人工繁育的,將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納入禁食范圍,是剎住野生動物交易、防范疫病傳播的需要。”
3、餐廳不得用“禁食動物”的名稱、圖片做招牌或菜譜
出了黑白名單,《意見》還要求不可以用野生動物的名稱或者圖片,否則最高罰款一萬元!
發布含有宣傳、誘導食用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制品內容的廣告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以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制品的名稱、別稱、圖案制作招牌或者菜譜招徠、誘導顧客食用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自行拆除、銷毀相關招牌、菜譜等,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4、餐廳售賣禁食野生動物菜品,最高罰款20萬!
不僅如此《意見》中對于違反規定的商家,也做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最高罰款20萬!
為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生產經營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提供場所或者服務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吊銷相關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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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蛙是否被禁食?餐飲老板:不應“一刀切”!
自疫情以來,一直有一個品類被大家關注——牛蛙!
雖然沒有明確牛蛙屬于野生動物,但從1月24日開始,一些餐廳就陸續收到了來自各地市場管理局、大眾美團等平臺的疫期禁售牛蛙通知。此后不久,大眾點評封禁了“牛蛙”“田雞”等關鍵詞,甚至牛蛙類餐廳的信息也不予顯示。
好不容易2月7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將牛蛙劃出野生動物范圍!
但是黑白名單公布后,牛蛙再一次被推上了風口浪尖!因為《意見》中并沒有明確表示,牛蛙到底是屬于“可食”還是“禁食”。
“蛙來噠”創始人羅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對蛙類的“禁食令”不應該“一刀切”。牛蛙作為比較成熟的經濟養殖動物,應屬可食用范圍。事實上,牛蛙一直是熱門的食材。據她統計,深圳專門經營牛蛙的餐廳有數千家之多,從業人員超過10萬人。一旦禁售牛蛙,對整個行業都帶來不小沖擊。
(羅清在餐飲老板群中獲得眾多餐飲老板的支持)
數據顯示,2019年牛蛙的產量超過50萬噸,包括養殖戶、合作社、水產公司、飼料企業以及餐飲店在內的從業人員要以百萬來計,整個產業的價值將近2000億。
深圳新聞網發布這個新聞后,很多的網友請求牛蛙不要被禁:
還有網友希望鵪鶉、乳鴿等品類有更進一步明確的信息:
不過目前該意見稿還處于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階段,有關意見建議可通過寄送、電郵或者傳真等方式反饋至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辦公室。征求意見截至日期為2020年3月5日。
小結:
深圳市已經率先響應號召給出了名單,近期,預計各個地方的政府也會針對“野味”給出具體的意見細則。
各位餐飲人切記時刻緊盯地方政府的指令,如果有需要征集大家意見的時候,一定要踴躍提供意見,保護自己的合法合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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