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的文章分析了這句話是什么,為什么,這篇文章說說怎么辦。
今天,社群里一位老板說自己的外賣店剛開業,生意非常差,7天的平臺保護期也只有寥寥幾單。這種情況,我覺得肯定是活動設置的問題,因為驅動顧客點一家不知名的新店的外賣,大部分原因是活動的吸引,要不然顧客沒必要冒這個險。
我問老板:我之前群里在群里分享的外賣理念和方法看了沒? 他說:都看了,都懂,但是就是沒有用上。 這就是典型的“道理我都懂,但是就是做不好”。
我之前的想法是,我把我的外賣理念和方法告訴大家,大家做起來,肯定不會差的,這東西一通百通嘛。
現在看來,我忽視了另外一個問題,就是 “懂了”和 “認可” 是兩個層面的事情。有些道理是你懂了,而且認可,行動起來特別快;有些道理是你懂了,知道背后的邏輯和原因,但是內心并不認可。后面這種情況,因為你內心不接受,是很難改變行為的。舉一個常見的例子,你知道“吸煙有害健康” ,你懂這句話的含義,但是你是不認可的,你抽煙的時候都會想著鄧爺爺—“抽煙喝酒,活到99”,你覺得厄運不會降臨到自己頭上。
我相信群里這位老板對我外賣理念和方法認識是一樣的,就是他懂,但是內心并不認同,所以在沒有外界逼迫他的時候,他的決定還是遵從他以前的慣性思維,而且這個時候他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在認知上陷阱。
很多人的問題也許一樣,學了很多東西,讀了很多書,懂了很多道理,但是自己的行為貌似沒有什么改變,可以反省一下自己是否真的認同那些道理。
除了自己不認同, 再一個就是執行力的問題,人的執行力強弱取決于兩個方面:
一是主觀上明不明白要做的事對于自己現在的意義,對于自己未來的意義。
二是外界的壓力是否足夠驅使一個人去行動,這個外界壓力通常是通過計劃、指令、制度、靠獎懲等外界刺激來驅動。
對于前者來說,認可自己所做的事有價值有意義的前提,是首先得認可自己的存在本身有價值和有意義。
因為自己本身有意義,做的事和工作才有意義;而不是因為做的事和工作有意義,自己才有意義。這個順序很關鍵,千萬不能顛倒。
“熬夜對身體不好”這個道理我懂,我也認同,我想改,但是因為執行力問題,我就做的不好,你看,我現在還在碼字。。。
好吧,為了示范大家看,我不寫了,睡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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