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與案件無關
來源:錢江晚報
杭州有位男子點了份西北菜外賣,被菜品中的一段鐵絲卡住喉嚨,為此輾轉多家醫院,動了兩次手術才取出。
曾通過多種方式與飯店協商,均未能解決,無奈之下只能將飯店告上法庭。
近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判決認定,商家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責令賠償消費者醫藥費、誤工費等2萬多元,承擔三倍損失賠償金,金額共計10萬余元。
圖片與案件無關
事發去年下半年,當天,這名男子通過外賣平臺在一家經營西北菜的飯店點餐,進食時喉嚨被異物卡住,催吐未果后立即到就醫,此后經過兩次手術才把異物取出。
經確認,該異物為鐵絲,附著于餐食中。
事發后,原告與外賣平臺、商家多次協商未果,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損失并支付損害賠償金。
10月21日,記者從杭州互聯網法院了解到,庭審中商家辯稱,其提供的食物有合法來源,系合格產品,消費者未證明系食用被告的食物造成損害。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事發當日17:35收到外賣,18:51已從第一家醫院離開,21:32在涉案外賣平臺投訴,時間點銜接緊密。
且其受傷部位為食道,與進食有相當關聯性。結合商家并未提供反駁證據,消費者受傷系食用該商家制售的外賣所致有高度蓋然性。
原告受傷后第一時間就診,期間通過平臺反映問題,與商家協商,未果后才起訴,符合消費者的正當理性行為。
如要求保留并提供鐵絲與涉案食品直接接觸的證據,顯然過于嚴苛,根據日常經驗和邏輯推理,推定被告制售外賣中混入鐵絲與原告受傷間有因果關系。
法院最終判決定,被告制售食品中混有鐵絲,屬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法》應承擔賠償消費者損失并增加賠償損失三倍賠償金的民事責任。責令賠償消費者醫藥費、誤工費等2萬多元,承擔三倍損失賠償金,金額共計1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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