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人口學者何亞福在《新京報》撰文,認為“既然18周歲已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如果犯罪,就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了,怎么還不允許結婚?如果不允許結婚,這意味著還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月4日《新京報》)
學者建議法定婚齡降至18歲,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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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18周歲已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有決定是否結婚的能力與權利。同時降低結婚年齡也能促進人口生育,改善人口結構。
喻潔:從法律上而言,18歲就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將法定婚齡降為18歲,也并不意味著到了18歲就一定要結婚生子。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就業、買房、養孩子的壓力增大,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晚婚晚育,若將法定婚齡降為18歲,可給晚婚晚育人群帶來結婚生子的壓力,也可促進我國人口生育,改善人口結構。
李旭:俄羅斯法定結婚年齡是14歲,法國15歲日本16歲。規定是18歲,但是法律又沒逼迫結婚,最后還是自己根據自身情況拿主意。降低結婚年齡既能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還給大家的生活提供了新的可能新的挑戰,何樂不為?
江雪:法定結婚年齡降到18歲但不是指18歲就必須結婚。一個成年人是擁有自己的思想和意識的,當他認為他在18周歲能為承擔起婚姻的責任,走入婚姻有何不可?法定結婚年齡降到18周歲只是為了給早結婚的人提供便利,并不是指公民到了18周歲成年法律會強制結婚。
今天天氣很好:現行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當年基于計劃生育(主要是為了限制生育)的需要而制定的。現在已經放棄了生育二胎的限制,其實可以修改法律,將結婚的年齡適當往下放一放了。
獨步閑庭:法定結婚年齡是底線,降低底線就是減少限制,擴大百姓行為的自由度。
反方:18歲很多人都還沒畢業,連自己都養不活,讓他們咋結婚,還不是啃老。學者的這個建議太不靠譜了。
云生:結婚不僅僅體現在一種能力,更應該體現在一份責任。基于此,一個18歲的人,也許還在大學就讀,如果結婚生子,如何承擔完成學業、撫養孩子、就業等一系列難題?總不能差別化對待吧。
李兆清:18歲已經成年,但很多18歲的人并沒有真正獨立,尤其是經濟上沒有真正獨立,有的甚至在啃老。把法定婚齡降至18歲,僅是簡單考慮人口數量增長。全面二孩政策放開,是為了擴大人口紅利。時下競爭日趨激烈,培養高素質的下一代比單純增長人口數量更為重要。
李婷:雖然18周歲已經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了,但是其心智是否成熟,身體是否發育完整也是是否適宜結婚的參考因素。成年并不代表適合結婚,18周歲的成年人大多都是還沒畢業的學生,自己的衣食住行所需都還在由父母提供,如果結了婚,又怎么樣去照顧自己的小家庭?
fwq不平則鳴:國家政策的制定要有普遍性,長遠性。現在的學者大都紙上談兵,脫離實際又脫離普通大眾,沒有操作性。為了下一代身體和心理的健康,父母必須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成熟的心理承受能力。
余麗嬌:隨著社會時代的發展,婚姻變得更加自主。人們更加愿意根據自身經濟等發展狀況來規劃自己的婚姻,并不是一個簡單的數字就能確定人們的結婚年齡。而我國目前所面臨的人口問題,不是降低法定結婚年齡就能很好解決的,提出這種觀點,顯得嘩眾取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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