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長沙的周先生來到華創國際廣場“正斗粥面專家”門店,看到該店借“米其林”標語來造勢。周先生 供圖
來源:華聲在線
■記者 楊昱 通訊員 羅曉
對不少優質吃貨而言,能吃遍全球米其林餐廳就是一種終極享受。今年初,打著“米其林餐廳”旗號的“正斗粥面專家”在長沙開店了,一時吸引不少吃貨臨門。然而,市民周先生消費后卻大為失望,以“欺騙消費者”為由,將餐廳告上了法庭。
近日,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判該店賠償周先生1元并道歉。
借“米其林”造勢,誤導消費者
被告的“正斗粥面專家”開在長沙市開福區華創國際廣場購物中心一層,建店之初,其正門口便高掛“米其林星級食肆”的字樣,吸引了不少食客。當聽說這個店子的名氣后,2月21日晚上,長沙的周先生便帶著妻子一同來這里用餐。
“吃了正斗鮮蝦云吞面和宮廷桂花糕,共消費50元,這沒預想的那么好吃,大為失望。”周先生是個美食愛好者,也是一名律師,“米其林星級食肆是吃貨向往的天堂,可到這里吃了才發覺不對。
回家上網一查,才知道香港正斗飲食集團經營的個別門店的確是得到了米其林認證,但長沙的‘正斗粥面專家’門店并未在認證門店名單中。”
“打著米其林認證餐廳的招牌招攬顧客,明顯是在誤導消費者。”周先生以“欺騙消費者不法行為”為由,將長沙正斗餐飲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賠1元錢精神損失費,并請求法院判令該店向起訴人道歉,同時撤除店外廣告語“米其林星級食肆”字樣。
餐廳當庭道歉,并撤除廣告語
對于周先生的指控,被告長沙正斗餐飲有限公司辯稱,其標注沒有指明自己為“米其林”星級食肆,沒有誤導、欺騙消費者的故意,不能同意原告周先生的訴求。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是該店在試營業期間出現的疏漏。被告稱,他們本打算標注香港正斗飲食集團旗下餐廳獲得“米其林”認證的榮譽,以達到宣傳集團的同時鞭策自己的目的。
法庭上,被告也表示“米其林”認證制度是一年一認,一店一證,該店剛試營業,客觀上不可能取得認證。故本著顧客至上的服務精神,被告在庭上向原告表示了由衷的歉意,同時已在第一時間撤除了上述標注。
法院:店家賠食客1元精神損失費
法院審理后認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等信息時,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在本案中,被告在門口正上方標注“香港正斗飲食集團‘米其林’星級食肆”的字樣,足以引起消費者注意。雖然標注未明確被告取得相應認證,難以構成虛假宣傳,但是內容不全面、容易產生誤解,屬損害消費者知情權的情形,應向原告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綜上所述,開福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長沙正斗餐飲有限公司向原告周先生賠禮道歉,同時賠償周先生1元人民幣。
店家已修改正門“標注”
6月8日上午11點,記者來到了華創國際廣場,在臨芙蓉路一側的廣告牌上,“正斗粥面專家,連續八年榮獲‘米其林’星級食肆”的標注十分醒目。
記者來到“正斗粥面專家”門店前,其正門上方的標注已經修改為: “何洪記”香港希慎店、“正斗”上海國金店、“正斗”香港國金店等香港正斗飲食集團旗下的門店榮獲了“米其林”星級食肆。
針對消費者維權起訴,門店經理表示無權對案件發表看法,也不作回應,婉拒了記者的采訪。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長沙正斗餐飲有限公司是香港正斗飲食集團投資經營管理的企業,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于2017年1月5日在長沙華創國際廣場設店,經營范圍包括正餐服務、小吃服務和甜品制售。自店鋪成立以來,沒有在主流媒體上公開宣傳米其林內容。
1元錢官司贏得了什么
打一場官司,耗時又費力,資料打印費都遠比賠付的這1元錢多。那么,“一元官司”到底贏得了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費者都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往往是商家打個折,道個歉,事情也就不了了之。為了一頓飯,鬧上法庭,消費者的做法是否過于“較真”。
對此,原告周先生有自己的看法,“商家類似這種行為并不少見,放任不管,只會助長了不良風氣。打這個官司,就是要提醒廣大消費者懂得維權。”作為一名律師,同時也是一名對美食有追求的吃貨,除了無法容忍商家的誤導、欺騙行為,他認為更重要的是提醒廣大消費者,提高維權意識,學會使用法律的武器維護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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