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外賣平臺為吸引顧客,在新用戶注冊后,都會送上大額首單紅包,用戶使用紅包后,平臺就會把相應的補貼轉到商家賬上,有不法分子就盯上了價值不菲的“紅包”。李某在某知名外賣平臺注冊了店鋪后,單獨或伙同他人通過平臺制造虛假交易2000余次,騙取平臺紅包補貼共計2萬余元。日前,經徐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徐匯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2019年初,某外賣平臺在內部核查時發現,平臺上注冊的兩家廣西桂林的店鋪“**雞排漢堡”和“**蒸菜餃子店”有千余筆異常虛假訂單,套取了平臺給予商戶的補貼。外賣平臺對刷單的商戶李某作出了2000余元的處罰。然而李某非但沒有改過,反而變本加厲,“薅羊毛”上了癮。同年7月,李某在桂林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根據李某交代,2018年5月至6月,他在該外賣平臺上注冊了一個店鋪,名叫“挺好吃餐吧”,用的是本人的身份證,這個店鋪通過虛構訂單“薅羊毛”,大肆騙取外賣平臺的補貼。李某通過互聯網聊天軟件購買了外賣平臺上的“7元紅包”,之后搖身一變,自己當起了“消費者”,使用該紅包在自己開的“挺好吃餐吧”下單。紅包消費后,平臺把差價補貼轉到其賬上,刨去“成本”,李某每單實際到手4元。嘗到甜頭的李某為了獲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又注冊了多個假店鋪。
被告人指認涉案的線下店鋪。徐匯檢察院供圖
幾個月后,7元紅包的活動結束了,李某覺得這條財路不能斷,他找到網絡“刷手”,伙同對方利用刷單軟件幫其下單,每單有平臺給予15元的收單補貼,其中的7元給“刷手”,另外7元是他的收入,還有1元是平臺的服務費。到了2019年4月至5月,李某不再滿足于和他人合伙,決定自己“單干”。他花錢購買了一個刷單軟件開始瘋狂刷單,直到案發。每個月通過幫其他店鋪刷單,商家將“利潤”分成通過網絡轉賬給他,2個月非法獲利萬余元。日前,經徐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徐匯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END-
主編丨陳青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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